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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交通行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QB44020002022003

主动公开

青交〔2022〕2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2.02.24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交通行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的通知》(沪交行规〔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此次修订版中规定的新要求(如报送时限由原来的“30分钟内以口头方式、1小时内以书面方式”改为了“10分钟内以口头方式、30分钟内以书面方式”等)认真开展学习,进一步推动本区、本市交通行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规范运行。

《区建管委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处置制度》(青建管〔2021〕303号)中,交通行业信息报告规定按照市交通委要求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交通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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