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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青浦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QH10222-73

主动公开

青商发〔2022〕73号

上海市青浦区商务委

2022.10.09

博凯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19〕31号)、《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商外资〔2018〕190号),你公司申报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资金项目申请已由我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2022年第3次会议通过,并报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同意拨付资金。

公司可获得一次性高能级资助300万元人民币、奖励800万元人民币(分三年按40%、30%、30%比例拨付),共计1100万元。其中市级负担40%即440万元,区级负担60%即660万元;市财政负担部分由区级财政先行拨付,年终由市财政通过市与区财力结算后,归还区财政。现将2022年度有关拨付事项通知如下:

拨付博凯机械(上海)有限公司高能级资助300万元、奖励320万元,合计620万元,从区“招商引资”专项中列支。剩余奖励480万元按50%、50%的比例在下两个年度分别进行拨付。

企业收到专项资金后,请严格按照财政扶持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使用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2022年第二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青浦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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