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青浦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请示
QB5306000—2023—003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3〕21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02.01
青浦区人民政府:
青浦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已届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发挥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的作用,根据成员单位人事变动情况,从工作实际出发,拟对青浦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提请区政府审议,如无不妥,请区政府正式发文。建议名单如下:
主 任:倪向军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朱思毅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
朱 勤 区司法局副局长
委 员:赖伟春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濮俭青 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谭卫春 区信访办副主任
倪巧林 区农经联合会会长
唐国平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农经站站长
张国华 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青浦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由赖伟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国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请示。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