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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QF1399000-2023-010

主动公开

练府〔2023〕23号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2023.05.01

各社区委员会,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3年4月17日,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一厂房起火,造成11人死亡;2023年4月18日,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29人死亡。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当前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区安委办有关工作要求,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文博单位、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厂库房、农村自建房等薄弱环节。

二、排查整治安排

(一)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4月26日)。各村居、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整治内容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整治任务进度清单(附件1),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27日至5月20日)。动态更新整治任务进度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隐患,上报镇安委办视情挂牌督办,并根据“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牵头单位实施综合整治,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针对整治隐患开展回头看,防止整反复反复整,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长效管理。

三、排查重点

(一)突出重点场所

1.医疗机构。社发办要对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小型医疗机构以及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建立完善底数台账,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避难场所、应急预案、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切实摸清场所消防安全现状。特别是对于病房楼、医养结合机构,要作为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进行逐一梳理、逐一登记,逐一分析、逐一检查。另外,要组织并指导全镇各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和火灾风险研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专题教育培训,同时,要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日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动态检查整改安全设施、疏散通道等问题。另外,要严格审批和控制动火作业,严禁违章动火。

2.养老机构。社区办要结合前期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专门开展一次“回头看”复查,防止火灾隐患久拖不改、反复回潮。同时,要组织各养老机构开展一次专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推动工作人员掌握紧急情况下组织、引导疏散逃生的能力。另外,要紧盯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火灾隐患的动态巡查整改。城运中心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检查和抽查,并会同社区办建立完善联动工作机制,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督导等行动。

3.学校。社发办要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的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动态排查整改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修复损坏的消防设施。加强在校教职员工和临时外来人员的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对于寄宿制学校,要强化寄宿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在宿舍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用电器,要落实专人定期对食堂、宿舍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对于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实验室,要明确管理、使用的安全规定和危险化学品操作的风险指南,定期检查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电气线路和设施设备,严禁带故障使用和私拉乱接线路。

4.文博单位。社区活动文化中心要组织开展文物建筑安全检查,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风险隐患。指导有关单位开展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单位消防管理能级。

5.建设施工。规建办要全面摸清建筑工地底数,包括改扩建、污水管道、装修装潢等工程项目,深入排查安全教育不实、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不到位、违章冒险作业较多等问题,坚决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格执行有限空间、动火等作业审批、强化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严格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作业人员安全防护。

6.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居要组织开展宾旅馆、商市场、餐饮饭店、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堵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相关部门要联合加大对使用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醇基燃料的人员密集场所检查。

(二)紧盯薄弱环节

7.抓好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经发办、市场所、城运中心等部门要指导快递、外卖企业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从业人员使用合规电动自行车,严防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市场所、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违规销售和拼改装行为执法打击力度,集中查处经营性拼改装、违规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各村居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平安志愿者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的警示宣传,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场所的巡查检查,引导群众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使用,劝阻、制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电同屋”等现象发生。

8.持续深化厂房仓库安全整治。各有关村居、练塘工业园区要继续深入开展厂库房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建立完善底数和隐患“两份清单”。同时持续紧盯“厂中厂”(即同一厂区内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占用防火间距、破坏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瘫痪等重点问题以及超量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在仓库内违规设置生产、包装等违规作业行为。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要坚决采取刚性措施,必要时提请镇级挂牌督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9.推动农村自建出租房专项整治。各有关村居要重点围绕“三合一”、电动自行车、疏散通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器材严重缺配、门窗加装防盗窗、铁栅栏等“六大类”隐患问题,动态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持续聚焦出租房间超过10间、居住使用10人以上的场所,动态建立完善底数和隐患“两份清单”,督促落实“房东责任制”,加强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于出租房屋内达到15人以上的自建房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要专门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另外,要发动村居社区工作者、平安志愿者和网格排查力量,加强对自建房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宣传引导,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10.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有关居委要围绕高层建筑内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可燃性外保温材料、防火封堵、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等问题进行动态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进行逐类逐项登记造册、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等方式,推动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同时,要督促高层建筑的使用或管理单位强化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按标设置微型消防站,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提升紧急情况下的响应和处置能力。规建办、派出所、城建中心、城运中心等部门要加强联勤联动,为各属地居委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技术指导和法律支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抓好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实施。要定期会商研判,组织约谈提醒,解决重大安全问题。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精准“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做到有序实施、梯次推进、务求实效。

(二)加强整治力度。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真正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提高大排查精准性、有效性。要聚焦突出问题,加强多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用好挂牌、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严格监管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要实现全覆盖。抓住单位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核查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对涉嫌犯罪的,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综合督查。5月1日前结合“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一次全镇性、各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督查检查,进一步推动落实整治工作。

(五)完善应急准备。认真完善针对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科学处置突发事件,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确保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应急响应有序有力,应对处置科学有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事故伤亡扩大问题发生。

(六)加强信息报送。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工作日报制度。从4月21日起每日15时前填写《练塘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附件2),请各村居、练塘工业园区将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厂库房安全整治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报镇城运中心(联系人:余勇岑,电话:18116002907),农村自建出租房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报镇综合整治办(联系人:赵家明,电话:15601796859),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报镇城建中心(联系人:蒋春,电话:13501709346),由这些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将统计表报送镇安委办(联系人:余勇岑,电话:18116002907)。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文博单位、建设施工、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涉及到的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报送镇安委办,节假日有数据也上报,整治结束后一周内将工作总结报送至镇安委办。

特此通知。

附件:1.整治行动任务清单

        2.练塘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

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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