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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建建筑工地专项执法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QG6300000-2023-019

主动公开

青城管执〔2023〕19号

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05.12

局机关各科室、各城管中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有效遏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影响周边环境等突出违法行为,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工作要求,我局决定自5月起至7月底,在全区城管执法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在建建筑工地专项执法检查整治行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有效提升本区建筑工地执法监管效能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科技赋能,针对性开展在建建筑工地执法检查整治工作,基本消除本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影响周边环境等现象,有效改善本区空气环境质量,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检查重点

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市局《关于开展2023年本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排摸整治在建建筑工地以下八类突出问题:

(一)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未密闭、跑冒滴漏;

(二)未确保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及冲洗干净后驶离;

(三)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土方;

(四)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工程材料;

(五)建筑工地向外排放粉尘;

(六)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

(七)未安装、使用扬尘自动监测设备;

(八)未公布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全面排查(即日起至5月31日)

各城管中队要根据城管执法对象监管系统数据库资源,对辖区内在建建筑工地开展全覆盖检查排摸,认真检查辖区内工地出土状况、扬尘防治、建材堆放、监测设备安装等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与建设工地风险等级自动关联。对行动期内新增建设工地,要先行上门宣传告知,教育引导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环境秩序。

(二)第二阶段:重点检查(6月1日至6月30日)

根据全面检查情况、智能巡查感知、近期市民投诉、媒体曝光等反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反复性强、回潮率高、市民意见集中的工地,形成重点执法整治点位清单,各城管中队要对照清单,开展重点点位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全力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三)第三阶段:集中整治(7月1日至7月31日)

对于存在以上八类突出问题的在建工地,要及时约谈工地负责人员,教育督促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在建工地违法违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及时采取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等措施,同时抄告相关管理部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

各城管中队要高度重视在建建筑工地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全力消除在建建筑工地环境污染现象、对周边环境影响。执法监督科要开展专项督察行动,通过现场实地抽查、视频巡察抽查、后台数据抽查等监督方式,指导督促各城管中队依法开展在建建筑工地执法检查和整治行动,推动基层城管执法部门按时、全面完成工作目标。

(二)加强信息化应用

各城管中队要依托城管执法对象监管系统数据资源、住建委文明施工扬尘自动监测、视频巡逻等系统,通过“上海城管”APP专项执法行动、分级分类监管等形式,综合运用现场检查、远程视频巡查、智能预警等智能化手段,实现实时发现问题、有效固化证据,提高专项执法整治效能。各街镇城管中队要对行动期内新增建筑工地,要及时更新监管对象库内信息,确保检查对象无遗漏。

(三)加强部门协作

各城管中队要主动会同建管、市容、交警等部门,完善管理与执法闭环衔接机制,开展联勤联动,联合打击在建建筑工地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结果抄送相关管理部门,作为区级文明工地评选参考依据,推动落实信用联合惩戒,进一步增强管理执法合力。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9日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