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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QB44020002023052

主动公开

青建管〔2023〕197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09.08

各有关单位:

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就在眼前,第六届国际进口博览会也即将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精神指示,严格落实本区建设和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我委计划在区内建设和交通行业组织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分6个小组,对相关行业企业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督导检查工作于2023年9月28日前完成,具体开展时间由各小组自定。

二、检查内容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情况,重点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要求,突出以下几点:

(一)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是否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是否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是否按要求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是否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吸取近期违规动火等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紧盯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坍塌等事故多发易发环节,组织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是否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不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是否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四)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是否突出强化发包方的首要责任和承包租赁方的主体责任,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五)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如建筑、燃气、交通运输等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三、工作要求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盯建设和交通行业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本区建设和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紧紧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结合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严格按照“一案一策”进行管理,切实做到隐患整改闭环到位。

(三)务求实效。各小组在检查过程中,切不可走过场,同时要重视检查信息的统计和报送工作。请各小组于10月12日前将相关检查资料报送至委安监科(联系人:童文洁,电话:59727195)。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