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浦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

QA903620230130

主动公开

青民〔2023〕30号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2023.07.21

各镇社区建设办公室、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市、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见精神,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青浦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青委办发〔2023〕9号)精神,深入挖掘宣传社区治理先进人物,广泛宣传社区工作者在平凡岗位上服务群众、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突出事迹,展示青浦新时代社区工作者精神风貌,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启动2023年度青浦“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区居(村)党组织成员、居(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推荐条件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社区治理、为民服务等领域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显著,事迹突出,弘扬正能量;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得到群众普遍认可。

3、勇于创新,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等方面有突出成果。

4、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无不良征信行为。

三、推荐名额

本次活动共宣传推选“青浦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11名、提名人选11名。各镇、街道对照选树条件,至少推荐2名最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已经获得过全国、上海市城乡社区治理表彰的个人不再重复参加此次评选。

四、活动安排

宣传推选活动时间从2023年7月启动,分为五个阶段:

1、组织推荐(2023年8月上中旬)。各镇、街道对照推荐条件,遴选出最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于8月11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2、3)报区民政局。被推荐对象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2、氛围营造(2023年8月下旬)。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汇总梳理各街镇推荐的人选名单,在“绿色青浦”及“青浦党建”、“青浦民政”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营造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

3、综合评审(2023年9月)。区民政局牵头组成评审委员会,同时召开专题评审会,推荐人选通过微演讲等方式展示个人风采,评审专家根据事迹材料和现场表现打分。评审委员会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综合研究确定2023年度“青浦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及提名人选名单,推选结果公示一周。

4、发布表彰(2023年10月上中旬)。召开“青浦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发布仪式,向“青浦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及提名人选颁发荣誉证书。结合本次活动推选结果,向市民政局推荐“上海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人选(区民政局不再另行组织推荐)。

5、宣传实践(2023年10月下旬起)。梳理汇编“青浦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先进事迹,提升社区工作者实务能力。探索实践“导师制”,组织优秀年轻社区工作者赴“青浦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所在单位挂职锻炼。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青浦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要求,提升本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能力水平、职业荣誉和岗位认同,激励广大社区工作者更好为民服务、干事创业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严肃推荐评选纪律,切实把事迹最突出、最生动、最感人、最具代表性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推选出来。

2、严格把关。组织推荐环节,要对照推选条件,遵守政治纪律,突出选人标准,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严格筛选,好中选优、优中选强。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推选过程公开透明、推选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工作实绩和群众意愿。要严格拟推选对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经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对已被选树的人员,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撤销其推选资格。

3、运用成果。将推选结果择优推荐为上海“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推选人选,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市各类城乡社区治理相关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附件1:青浦“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附件2:青浦“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附件3:青浦“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

联系人:俞伊濛联系方式:59733270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2023年7月19日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