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盈浦街道加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4年任务清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QZ321900020240001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24〕13号
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4.04.02
各村居(筹备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确保今年青浦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年度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对照区级任务清单,结合盈浦实际,制定了《盈浦街道加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4年任务清单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日
盈浦街道加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2024年任务清单的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青浦区清洁空气计划行动计划2024年任务清单>的通知》(青环〔2024〕20号)工作要求,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扎实推进盈浦街道涉及各项任务实施进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盈浦空气监测站空气质量优良天气比例达到上级要求,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二、组织领导
为高质量完成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街道层面成立工作专班,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曹秋龙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嘉嘉担任,成员由各责任部门负责人组成。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徐嘉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营商办主任杜春云兼任,营商办沈天呈为联络员。
三、工作内容
(一)能源领域
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农作物秸秆、园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能利用力度。(牵头部门:营商办、社发中心)
2、持续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节能,持续降低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水平。(牵头单位:营商办)
(二)产业领域
1、推动打造重点领域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标杆。(牵头单位:营商办)
2、推进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和零碳园区试点建设,推动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度利用、资源循环再利用。(牵头单位:营商办)
3、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VOCs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曝光不合格产品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责任。(牵头单位:市场所)
4、鼓励相关行业、企业执行低VOCs含量、绿色产品评价、绿色建材评价等推荐性标准,鼓励制定实施低VOCs含量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牵头单位:营商办、市场所)
5、汽修行业全面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等低VOCs含量涂料,推广使用高流量低压(HVLP)喷枪、喷枪密闭清洗设备、全自动冷媒加注清洗等技术。(牵头单位:营商办)
6、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推广使用符合低 VOCs含量团体标准的涂料和胶粘剂;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VOCs 含量涂料。(牵头单位:管理办)
(三)交通领域
1、围绕青浦国家物流枢纽,积极开展多场景、多领域的新燃料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商业性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城运中心)
2、 加强加油站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治理与监管,开展储运销环节油气系统年度专项检查。(牵头单位:营商办、城运中心)
3、 组织开展汽油油罐车密封性能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在卸油、发油、运输、停泊过程中破坏汽油油罐车密闭性的行为。(牵头单位:城运中心、派出所)
4、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企业边界油气无组织排放的监测和检查。(牵头单位:营商办)
5、推进淘汰国四及以下厂内车辆和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更新为新能源厂内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具备条件的国三排放标准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改装国四标准发动机。(牵头单位:城运中心、管理办)
6、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管理办法。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管理。 (牵头单位:管理办、营商办)
(四)建设领域
1、严格执行文明施工标准和拆除作业规范,加强预湿和喷淋抑尘措施和施工现场封闭作业管理。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的市政工程推广采用覆罩法和装配式施工。严格约束线性工程的标段控制,确保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储备用地、拆房地块、待建地块等裸露土地的扬尘污染防控。(牵头单位:管理办)
2、强化渣土运输作业规范,提高渣土运输企业规范装卸、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程度,将工地落实“两不挖、两不进、两不出”情况纳入文明施工考核,加强渣土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牵头单位:综合执法队)
3、持续加强城市保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道路冲洗率达到年度考核指标。对盈浦空气监测站周边海盈路、漕穗南路等清扫频率适当倾斜。(牵头单位:服务办)
4、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推进低排放沥青使用,降低沥青混合料生产环节的VOCs排放,引导企业合理安排防腐、防水、防锈等涂装作业及大中型装修、建筑墙体涂装、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计划,尽量错开臭氧高发季节(应急施工除外)。(牵头单位:管理办)
(五)农业领域
1、开展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全面推广精准施肥,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替代,减少化肥使用量。推广氮肥机械深施、新型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进农药减量控害。(牵头单位:社发中心)
2、持续推进粮油作物秸秆和蔬菜等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禁露天焚烧。(牵头单位:社发中心、综合执法队)
(六)社会面源领域
1、加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安装使用,鼓励区纳入区级相关管理平台。围绕淀湖路、海盈路等重要餐饮路段和辖区商贸体,试点开展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及第三方治理管控机制。(牵头单位:营商办)
2、推进绿色汽修设施设备及工艺升级改造,鼓励建设集中钣喷中心或使用第三方脱附。(牵头单位:营商办)
3、加强家用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能效标识使用监督管理。引导生产企业推进冷凝、低氮燃烧等新技术的开发应用。(牵头单位:市场所)
四、工作机制
1、发现机制。各村居、网格负责人作为清洁空气行动巡查第一责任人,每周实行全覆盖巡查,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和落实整改,对巡查发现无法整改的问题及时上报专班办公室(附件1)。各职能部门重点对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秸秆焚烧、油烟排放、非道路机械等每月开展抽查,按行业查找问题,并填报检查情况。
2、闭环管理。针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问题,由属地村居和职能部门上报情况说明,原则上移交相关执法主体实施处置,并明确整改期限。完成整改后由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复核并填写整改销项表(附件2),确保问题逐一销项,形成闭环管理。
3、系统治理。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配合区级开展交通、扬尘和社会面源等专项执法检查;在重要节点开展综合整治行动,推进解决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切实提高空气环境质量。
4、品牌战略。在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对巡查发现使用绿色产品、绿色建材、绿色工艺、集约管理等现象及时上报,街道将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典型正面形象,引导企业、群众积极参与,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共建美好生态环境。
附件:1.盈浦街道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巡查问题报告表
2.盈浦街道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问题整改销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