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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同意担任上海青浦区嘉杰国防教育综合促进中心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

QD720100020240006

主动公开

青国动〔2024〕17号

上海市青浦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08.16

上海青浦区嘉杰国防教育综合促进中心:

你们报来《关于申请上海市青浦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作为上海青浦区嘉杰国防教育综合促进中心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已收悉,根据民政部门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成立“上海青浦区嘉杰国防教育综合促进中心”并担任业务主管部门,中心业务范围: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知识的咨询、宣传、普及和相关领域的技能培训服务;承接与国防动员相关的政府委托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请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程序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章程开展活动。

特此批复。

附件:关于申请上海市青浦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作为上海青浦区嘉杰国防教育综合促进中心的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

 

上海市青浦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