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曹诚毅同志任职的通知

QE800300020240015

主动公开

重府〔2024〕42号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4.12.3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经研究决定:

曹诚毅同志任重固镇社区保安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