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华新镇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专班的通知
QE600100020250002
主动公开
华府〔2025〕4号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2025.02.26
各村(居)、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服务、协调、监督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华新镇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召 集 人:莫林明 党委副书记
副召集人:冯柏亭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葛 忱 党政办
许晨冬 党建办
武 杰 武装部
钱佩玉 社发办
周亚军 平安办
许大为 社会工作办
倪 峰 综合行政执法队
吴玉强 规建办
徐 伟 河长办
徐晓忠 拆违办
徐 俊 人房办
蒋金海 经发办
石敢峰 信访办
王 林 城运中心
李晓春 文体中心
盛建峰 城建中心
张晓伟 农服中心
浦剑飞 安全管理及应急联动中心
杨 铭 华新派出所
顾裕彬 凤溪派出所
各村(居) 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设在镇城运中心,日常联系工作由城运中心袁惠兰同志负责。
今后,工作专班召集人、副召集人、成员及日常联系工作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附件:华新镇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专班制度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6日
附件
华新镇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专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服务、协调、监督工作,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建立华新镇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区联席会议以及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研究协调城市管理领域重大问题,指导落实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任务;协调制定城市管理领域工作计划等文件,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制度、机制、标准规范等建设;加强与各部门、相关行业城市管理方面工作的沟通联系;组织探索城市管理领域改革举措;完成区联系会议以及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工作专班由党政办、党建办、武装部、社发办、平安办、社会工作办、综合行政执法队、规建办、河长办、拆违办、人房办、经发办、信访办、城运中心、文体中心、城建中心、农服中心、安全管理及应急联动中心、华新派出所、凤溪派出所、各村(居)等单位组成,工作专班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工作专班由分管精细化工作的领导为召集人,分管行政综合执法的领导作为副召集人,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工作专班成员。工作专班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担任。
工作专班设在镇城运中心,日常联系工作由城运中心袁惠兰同志负责。
工作专班召集人、成员及日常工作联系人的职务如有变动, 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三、工作规则
工作专班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可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其他成员主持。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机构和专家参与。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工作专班议题和需提交工作专班议定的事项。
工作专班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镇党委、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工作专班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主动研究制定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的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工作需要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推进相关工作任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