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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QB530200020250008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5〕35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03.12

白鹤镇、朱家角镇人民政府、现代农业园区: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2023-2025年上海市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的通知》(沪农委〔2023〕4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23〕11号)以及《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生产无人农场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23〕323号)、《关于印发<青浦区粮食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农委〔2024〕82号)、《关于切实加强青浦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的通知》(青农委〔2024〕85号)等文件要求与精神,2025年青浦区开展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建设。通过项目设计、编制实施方案、项目评审等相关手续,已符合建设要求,予以立项,现将计划任务下达如下:

一、实施单位及建设地点

上海玉胜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地点为青浦区白鹤镇杜村村、曙光村,面积1007.79亩;上海宋家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地点为青浦区白鹤镇王泾村,面积1008.91亩;上海珠泖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地点为青浦区朱家角镇张马村,面积1010.8亩;上海云慧智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青浦区农业园区浦南村,面积1005.95亩。

二、建设内容

一是区域内农田的下坡道、过田埂的宜机化改造,以适宜无人农机自动下田、自动转场的条件;二是农机无人化智能驾驶设备改造;三是信息采集系统及无人农场综合管理平台等。

三、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对成功创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的经营主体,按照通过市级验收的建设面积,市、区级财政给予每1000亩140万元的奖补,镇级财政自行奖补。

请实施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资金使用要求及规范程序,尽快推进项目的实施,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度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内容及资金估算表(上海玉胜农业专业合作社)

2.2025年度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内容及资金估算表(上海宋家农业专业合作社)

3.2025年度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内容及资金估算表(上海珠泖农机专业合作社)

4.2025年度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内容及资金估算表(上海云慧智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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