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关于金泽镇小额建设工程实施的工作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QF230500020250001
主动公开
青金府〔2025〕15号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5.08.07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金泽镇小额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规范建设程序,强化过程监管,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文件精神,参照《<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办法》(青府发〔2013〕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府办发〔2017〕40号)等文件,结合我镇实际,拟对原《关于金泽镇小额建设工程实施的工作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进行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五个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关于金泽镇小额建设工程实施的工作方案
2.关于金泽镇建设项目委托代建的工作方案
3.关于金泽镇建设工程财务监理职责的工作方案
4.关于金泽镇应急、特殊项目实施的工作方案
5.关于金泽镇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工作方案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2日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