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青浦新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单元管理清单”的通知
QC490200002025006
主动公开
青生建办〔2025〕9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5.09.19
赵巷镇、重固镇、朱家角镇、夏阳街道、盈浦街道、香花桥街道,区经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新城办,新城公司、青浦工业园区,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4〕8号)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试点工作的函》(沪环函〔2024〕59号),我区开展了“青浦新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试点”工作,相关成果已通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核。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青浦新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单元管理清单》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新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单元管理清单
青浦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