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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民政事业发展 “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QA903600020260127

主动公开

青民〔2026〕27号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2026.10.08

各街镇民政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青浦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2026年9月9日

青浦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为加快推动青浦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和《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青浦区民政事业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圆满完成“十四五”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五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发展基础

1.社会救助体系持续优化,民生保障织密筑牢

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落实。进一步健全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有效整合救助服务资源,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加强特殊困难对象项目帮扶。规范落实各项救助标准,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2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50元。加强对困难群体及特殊儿童的兜底保障工作。健全低收入人口探访关爱机制。创新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编制区级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开展“桥计划”社会救助综合服务项目,加强对困难群众综合帮扶。

救助工作规范化持续提升。修订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性文件,制定“一人一档”管理模式。强化资金监管,全区特困供养人员镇级配套资金归入“上海市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健全线上“1+3+3”区级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核查机制,建立线下“街镇救助骨干+社区干部+救助专业社工”社区救助顾问队伍,提升精准救助水平。强化救助人员队伍建设,累计培育455名社区救助顾问,实现村居全覆盖。

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持续健全。落实市民政工作要求,特殊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3200元。推动落实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持续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排摸工作。组织开展孤独症儿童服务机构调研检查,切实保障孤独症儿童合法权益。

残疾人福利保障持续加强。动态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率先打造重残养护机构,新增重残养护床位150张,试点设立“老养残”照护单元。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覆盖90%以上街镇。深化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惠及1500余人次。

2.老龄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养老服务扩容提质

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政策宣传和参保缴费引导,实现全区16周岁以上户籍人口社会养老保障(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征地保障)覆盖率达99.66%。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障水平,2025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1555元/人,较"十三五”末提升41.3%。落实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提升一次性节日补助。完善各类困难和特殊老年群体救助帮困制度,提升贫困老年人救助水平。

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增效。围绕“增量、增能、增效”,落实布局专项规划,进一步织密网点、均衡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面积达16万平方米,累计建成社交活动类睦邻点925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290个,日间照护服务中心150个,镇级层面均衡布局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29个,社区长者食堂40家,助餐点56个。持续提升机构养老服务品质,建成养老床位9583张,每千名户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9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1011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8.7%,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全面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养老护理员持等级证书率达98%。重点满足老年困难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广泛开展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积极推动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一键通”紧急救援、智能水表安全监测等服务,加快推进家庭照护床位、陪诊、助浴等居家服务。全力推动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试点项目,开设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点12个,实现街镇全覆盖。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区养老机构100床以上设置内设医疗机构达100%,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100%,医疗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覆盖率达100%。开展老年人疾病筛查和早期干预,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自2022年起将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列入区民生实事项目,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及老年期痴呆患病率保持下降状态。加快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落实家庭医生对重度失能老人签约服务责任,加强老年人居家护理,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便捷可及。

养老服务产业创新发展。规范养老行业发展,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及行业培训。加快推动智慧养老转型,深化“养老院+互联网医院”模式,基于长三角(上海)智慧互联网医院,设立青浦区数字健康城区新型分级诊疗体系。实施“绿色青浦APP适老化和无障碍升级改造”项目,公共服务类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和信息无障碍改造率达100%。

老年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优化区域老年教育资源布局,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每周向公众开放时间达60小时。健全老年教育网络体系,组织推进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及市级老年教育三类学习点的建设,成功创建6个“街镇老年学校优质校”。推进老年体育示范街镇建设,区、街镇和村居健身团队覆盖率达到100%。加强老年人法治宣传,畅通“老年人法援绿色通道”,推广老年人上门法律服务。

3.社会组织共治效应渐显,公益慈善赋能增效

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配合全市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制作“一图读懂”政策解读,依法登记社会组织达919家。持续加强监督力度,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动,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和财务审计抽查力度,累计抽查审计社会组织380家。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力度,出台《青浦区社会组织孵化园管理细则(试行)》。健全公益慈善体制机制,创新“蓝天下的至爱”等公益活动。

4.民政专项服务提档升级,文明新风深入人心

婚姻登记取得跨越式发展。逐步推进婚姻登记改革“全市通办”“跨省通办”到“全国通办”,切实便利人民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事务。自政策实施以来,跨区登记量占比11.79%,跨省登记量占比24.31%。全面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创新探索“查档+补证”双窗口服务新模式,设置“补领婚姻登记证一件事”窗口,提供远程跨域调档服务。打造“云辅导”课程,巩固“暖心阁”等服务品牌,落成蟠龙天地和夏阳玫瑰园和东方绿舟户外结婚登记颁证点。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开展专项治理和排查摸底工作,出台《殡葬代理从业人员会议制度》。“十四五”期间,新开墓区小型墓比例达100%。开展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健全界线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省界、区界日常维护及平安边界建设。

5.区域协同发展纵深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先行

加快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康养基地建设,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方面开展一体化试点。配合举办首届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试点长三角“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老年照护评估”标准互认互通。促进三地社会组织有效联动,建立社会组织地域联动机制,牵头举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社会组织协同发展大会、首届示范区社会组织联合招聘会。推动慈善资源跨区域共建共享,深化落实三地《慈善共建框架协议》。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青浦民政事业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法治民政、数字民政、安全民政的创新转型工作任重道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仍需强化,养老设施和服务供给的品质化有待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与外部监管有待加强,社会服务数字化品牌化发展有待深化,区域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拓展。

(二)面临形势

“十五五”时期是上海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奋力一跳的关键五年,也是青浦聚焦国家战略、聚焦重点区域、聚焦主导产业的集中发力期,是聚力创新发展、聚力动能转换、聚力补足短板的转型攻坚期,必须高起点、高标准系统谋划民政事业,为上海高品质推进人民城市建设、青浦加快推动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面向“十五五”,青浦民政工作需主动应对多重挑战与机遇:一是人口深度老龄化持续承压,老年抚养系数上升、专业护理需求迫切。要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从“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升级,更好回应群众多元化、高品质的养老新期盼。二是民生兜底保障向普惠服务转变,注重物质、服务与精神关爱相结合,推动民政工作从服务特定群体转向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并向常住人口拓展。三是新一轮人工智能发展为智慧民政注入新动能,要持续深化大数据、AI等技术在民政业务中的应用,提升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并加强数据安全;四是区域协调发展向高水平迈进,区民政工作要在推动公共服务便利共享中发挥先行探路与创新示范效应,进一步加大养老、婚姻、殡葬等领域的便利共享。

二、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始终秉承人民至上理念,以上海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坚持底线思维、需求导向与系统观念相结合,统筹发展与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有序推动民生保障向普惠性延伸拓展。科学应对人口结构变化与公共服务需求升级,因地制宜优化服务资源配置。持续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效能,全力服务落实国家战略,为国担当、勇为尖兵,积极投身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

党建引领,推动多元共治。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基层党建融入民政工作的全过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科学配置有限的财政资源,推动基本民生服务精准对接民众需求。强化多元主体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格局。需求导向,提升配置效率。加强人口动态监测,提升各类资源供需匹配精准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立足围绕“一城聚能、双核驱动、十字支撑、多点发力”全域空间格局建设,强化需求牵引,推动目标任务与资源配置的差异化布局、特色化发展。创新资源供给方式,优化政府投入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全面提升民政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主动作为,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创新、聚力突破,全面推动长三角创新枢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推动民政领域制度创新、政策协同和服务升级。数字赋能,推进改革创新。加快培育民政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强民政领域科技创新和要素支撑。全面推动民政领域数字化转型,切实增强民政领域公共服务的便捷性与高效性,打造民政事业发展新模式。

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青浦全面打造长三角创新枢纽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格局,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化、品质化持续提升,兜底民生保障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救助实现精准惠民,社会服务品牌持续擦亮,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不断深化,长三角民政协同发展提质扩容,全力推进青浦民政现代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青浦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属性

单位

目标值

(2030年)

1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预期性

%

≧75

2

养老机构双人间床位占比

预期性

%

40%

3

生态安葬率

预期性

%

10%

4

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数

预期性

个

300

5

五年累计社会捐赠总额

预期性

亿元

≥4

6

筹集区福彩公益金累计总额

预期性

万元

≥10000

7

老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

约束性

张

≧1150


      8

养老护理员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持证率

约束性

%

35%

三、主要任务

围绕“十五五”时期青浦民政事业发展目标,推动民生保障向普惠性发展,创新提升社会救助能力,提供更高品质养老服务,强化社会组织效应辐射,促进社会服务提质增效,深化区域协同创新。

(一)深化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创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青浦方案

1.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按照《上海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要求,编制《上海市青浦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6-2035年)》。根据区内各街镇老龄化程度和区域特点,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专业日间照料中心、家门口养老服务站、老年助餐场所等功能设施,推进资源均衡可及。深化社区嵌入式养老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多形态的老年助餐服务,充分发挥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的枢纽作用,推进“中心+站点”联动,织密家门口养老服务网络。探索面向中心城区在新城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推进“颐美乡村”养老服务提升计划,重点在村级层面强化多功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发展适合农村养老习惯的集中照护和互助性养老服务。

2.深化医养康养结合。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应设尽设,建立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之间的服务转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签约、派驻、托管、支援等方式,多元化采用互联网医院、线上远程会诊等途径开展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签约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内提供医疗服务。深入推进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平台功能,做实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和长护险服务衔接机制。拓展家庭病床服务内容,推动家庭病床建设与养老机构服务、护理型床位建设等相结合。拓展老年健康服务,加强老年人群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健全“预防—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服务链。

3.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品质。推动养老机构的升级改造工作,以构建养老机构“高品质生活”为目标,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养老机构双人间床位的比例。做强机构养老服务专业照护服务,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品质提升行动。到2030年,养老机构双人间床位占比达4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比超75%,老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达1150张。持续发展智慧养老院、“养老院+互联网医院”模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运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组织、企业等参与运营。全面提高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重大风险隐患,巩固安全建设的基础。

4.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深化社区嵌入式养老,推动养老机构将专业化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门、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促进三类养老服务形态整合贯通。推动专业照护型日间照护服务机构发展,提升对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能力。拓展居家助老服务内容,支持上门助浴、陪诊助医等专业细分服务,为更多老年人提供定制化的家庭照护服务。推广“物业+养老”服务。深化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健全区和街镇两级老年认知障碍支持网络。强化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探访关爱服务,推动应急呼叫装置、智能水表等智能设备的安装使用,提升老年人居家环境的安全性。

5.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引导养老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提高养老护理员素质和技能,优化养老护理员队伍结构。积极实施入职补贴和激励补贴政策,鼓励引导护理员向高等级发展,培育养老护理领域高技能人才。加快“家政+养老”深度融合,推动更多家政企业进社区。有序发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师、陪诊师、助浴师等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6.多渠道激活银发消费潜能。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按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快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持续推进助餐、助浴、助行、陪诊等养老新业态提质增效。加强康复辅具和适老化改造的推广力度,深化康复辅具社区租赁点建设。落实适老化产品消费补贴工作,支持各街镇结合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一批适老化改造样板间、康复辅具体验空间等。依托西虹桥康复辅具产业园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形成“研发-转化-生产”一体化布局。大力发展养老科技,积极拓展养老科技产品应用场景,加强对养老科技的金融支持。

7.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积极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持续扩大参与范围和丰富活动内涵。大力推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区,深化无障碍环境提升工程,实施乐龄乐读乐学乐为老年阅读行动。实施“银龄学习支持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普惠性老年教育。推进体养融合,建设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培育银发“青”生活服务品牌。进一步发挥青浦区“老年友好社区助力联盟”的积极作用,打造青浦区为老服务品牌。开展“敬老月”相关活动,营造孝亲敬老良好社会氛围。

(二)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络,彰显民生关爱青浦温度

1.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进一步健全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持续提升救助保障水平,夯实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强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重残无业、特困供养、刚性支出型生活救助等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适时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化解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系统提升社会救助能力。高效统筹救助资源,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与综合救助服务,深化相关救助帮扶数据共享,提升救助服务精准性。优化提升主动发现机制,建设低收入人口探访与回访机制。开展社会救助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培育壮大社区救助顾问队伍,提升基层救助工作能力。

3.强化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完善对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规范救助资金发放。进一步完善救助资金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卡折代持备案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遇困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丰富救助内容、提升救助管理水平。常态化推进区级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核查工作机制建设。

4.构建多元救助帮扶体系。健全专项社会救助,有效整合各类专项救助政策和服务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对低收入人口、困难群众提供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就业支持等社会工作服务,推动救助服务逐步向物质救助、社会服务和精神关爱兼顾转变。开展“桥计划”社会救助综合服务项目。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发挥慈善基金、综合帮扶等社会力量参与。利用各类节日开展困难群众慰问,鼓励爱心企业家、爱心人士开展结对帮困工作。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社会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拓展,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深化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做好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的补贴发放,守护儿童权益。落实好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排摸工作。加强特殊困难儿童关爱保障,充分整合各类关爱资源,构建“1+11+N”的特殊儿童关爱保障网。深化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支持服务,加强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营,精准强化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推进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提升儿童福利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

(三)深化社会服务提质增效,促进文明风尚融合共兴

1.深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改革。全面落实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推进婚姻登记与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联动。推进队伍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持续推动“互联网+婚姻服务”,深化婚姻登记“减证便民”改革。积极探索打造具有青浦水乡特色的户外颁证点,为群众提供浪漫温馨的颁证服务环境。创建“温暖家·简单爱”青浦特色婚姻文化品牌,积极挖掘青浦本地非遗、民俗、婚俗等文化元素,助力打造甜蜜产业。深化“移风易俗,喜事新办”理念,开展婚俗文化宣传、主题颁证活动、新人成长计划等。落实婚介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婚介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

2.提升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市民的基本殡葬需求。推进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合规进程,增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供应,提升服务水平和品质。倡导现代殡葬文明新风尚,推动殡葬领域的传统习俗变革。强化殡葬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增强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优化清明、冬至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祭扫服务保障。

3.提高行政区划管理。开展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加强界线、界桩常态化管理。按照社区居委会设置工作步骤及重点环节,规范推进本区居委会新建工作。加强政区地名研究保护。推进基层民政服务站建设,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合理确定服务内容,统筹整合社会各方资源,打造一体化、综合性的基层民政服务体系。

(四)推进社会组织良性发展,增强慈善事业发展动能

1.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依托“党建六同步”制度,将党建工作贯穿社会组织运行发展全过程,推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制定《青浦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优化登记流程,深化社会组织“一网通办”改革,探索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2.健全社会组织支持体系。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深化各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对属地社会组织活动场地、资金及能力建设支持。构建社会组织资源共享平台,推动社会组织联合发展,发挥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强化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以项目化运作为抓手,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卫生健康、儿童福利、基层社会治理等公共事务。优化激励政策,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等级评估率。重点培育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社会组织,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品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3.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构建跨部门联合监管体系,实施社会组织治理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加强对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质的监管。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优化社会组织预警网络,重点监控意识形态、公益活动等潜在风险领域。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畅通社会组织登记注销进出渠道,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清理工作,改善社会组织结构。完善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落实社会组织违规“黑名单”制度。

4.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慈善行业规范管理,培育壮大慈善力量,引导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持续深化“慈善+”项目。大力弘扬和传播慈善文化,积极落实“上海慈善周”主题活动。进一步推动慈善超市建设提质增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慈善公益活动。加强福彩内部管理,强化销售网点的监管,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福彩工作。开展福彩销售网点品牌形象提升工程。

(五)创新区域协同发展机制,打造长三角民政示范标杆

1.健全民政领域协同机制。充分利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区位优势,深化与吴江、嘉善民政工作合作,着力推进服务标准的相互认可、数据共享与互通、工作机制的协同,共同促进长三角地区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推动三地社会组织有效联动,积极争取和推动试点项目的落地实施。围绕婚姻登记管理服务要求和甜蜜经济发展要求,通过机制共商、活动共办、品牌共铸、业务共进,全面提升“全国通办”服务质效,进一步深化示范区婚姻登记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

2.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便利共享。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养老服务场所、设备设施标准化建设,鼓励支持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积极发展异地养老模式,建立由补贴对象居住地落实服务保障、户籍地落实资金保障的资金结算机制,逐步实现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建立养老服务人才联培联训机制,通过联合举办培训班、技能大赛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区域养老服务综合水平。推动建立医养协同对接机制,扩大示范区医养远程协同服务范围。

四、发展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四责协同”机制与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民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化法治民政建设,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加快标准化在业务领域的普及应用,并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健全综合监管与联合执法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培育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健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服务等重点领域培训体系,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完善财力保障机制,加大民生项目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拓展福利彩票等筹资渠道增强公益金效能。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多维度讲好民政故事,展现为民服务实践,提炼民政文化时代内涵与青浦经验,同时增强舆情风险意识,健全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舆情引导与危机化解能力;强化监测评估与成果运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定期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注重典型示范与成果提炼,宣传推广创新做法与先进经验,充分发挥标杆引领作用,促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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