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第五届运动会篮球比赛(机关组)竞赛规程 2018-09-26
一、主办单位:青浦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青浦区体育局 金泽镇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金泽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青浦区篮球协会
四、指导单位:青浦区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五、竞赛日期:待定
六、竞赛地点:青浦区体育馆、青浦区体育中心
七、参加办法:
(一)按《青浦区第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参赛者须身体健康并适合本项目运动。
八、报名办法及注册
(一)各代表团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12名;运动员采用注册制,由竞委会专门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办理运动员参赛证,无证不得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运动员资格:
(1)年龄规定:运动员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即2000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2)运动员规定:
1、本区各委、办、局,市、区级公司、区直属所属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在青市属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运动员必须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事业单位签署的合同工(2018年前签署同时上缴养老保险)只能代表本单位参赛;
4、未单独组团的委、办、局则归口区级机关代表团;
5、现役军人、在市及以上单位注册的篮球运动员不得参赛;
6、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影响运动的疾病患者谢绝参赛。所有参赛队员都必须办理保险,如未办理保险的,谢绝参赛。参赛运动对必须在赛前签署免责声明书;
(四)报名:
(1)各代表队报名表一式二份:电子档报名表请在青浦区体育局网站下载于报名截止前发送至青浦区第五届运动会篮球比赛专用邮箱:qpjz01_hgt@163.com注明机关组篮球赛;
(2)书面报名表(需加盖公章)请于报名截止日前送至联系人处(联系人:黄盖涛,电话:13611885831,RTX金泽镇文体中心黄盖涛处,邮编201718,金泽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地址:沪青公路9100号);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0月10日;
(3)报名表一经送达不得更改补充。
九、比赛办法
(一)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预赛):根据报名情况分成若干组;采用同组单循环排列名次,各组前二名出线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2)第二阶段(决赛):采用复赛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全部名次。
(二)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1)采用2017年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
(2)比赛采用4×10分钟的比赛方式,其中第1、2节和第3、4节中间休息2分钟;第2、3节之间休息5分钟;比赛全场使用24/14秒;
(3)比赛除暂停、替补、罚球及第四节按规则停表外,其他情况均不停表;
(4)比赛服装:每队须有两种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符合《篮球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5)其他规则规定
1、队员号码可以选择0~55号,但双位数的号码每位数均不能超过5。队员号码一经确认并编入秩序册,不得更改;
2、一名队员已发生了5次侵人犯规和/或技术犯规,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
3、一节中某队已发生了4次全队犯规时,该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
4、投中篮后和第4节及决胜期最后2分钟内拥有掷球入界球权的球队请求暂停后,均在“掷球入界线”执行掷球入界恢复比赛(但本应位于前场端线掷球入界除外)。
(6)计分方法:胜1场得2分,负1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在前。如遇2支球队积分相同,按2支球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遇到3支球队积分相同,按3支球队相互间比赛的净胜分(相互间比赛得分之和减去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同,按他们之间比赛的得分决定名次。
(三)申诉和纪律
(1)比赛中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不得中止比赛及罢赛,如不服从裁判判罚,则取消中止罢赛方比赛成绩。
(2)凡申诉或举报者,应以参赛队名义(领队签名)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大会竞赛部,并递交申诉金2000元。由竞赛部转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诉举报期间,维持原判。
(3)凡无故弃赛、打架斗殴、停赛罢赛、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育道德的队伍和个人,经查实取消该项目比赛资格和成绩,并取消该代表团参加“优秀组织奖”、“最佳赛区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的评选资格;对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照《青浦区第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经费
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青浦区第五届运动会篮球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