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场所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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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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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6
游泳场所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游泳场所名称: 地址:
游泳场所尺寸及面积:
场所 | 主 要 内 容 说 明 | 是否合格 |
人
工
游
泳
场
所 | 游泳池壁及池底光洁、不渗水、呈浅色 | |
游泳池无视线盲区 | ||
池面有醒目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 | ||
带出发台的游泳池,从出发端开始延伸至少6米的范围内,水深不小于1.35米 | ||
水面面积500平方米以下至少设置2个出入水扶梯,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至少设置4个出入水池扶梯 | ||
扶梯经过光滑倒角处理,不应有粗糙或锐角部位 | ||
游泳池池岸、卫生间、淋浴间及更衣室地面防滑,在湿润状态下地面静摩擦系数不少于0.5 | ||
游泳池内的排水设施设置安全防护罩 | ||
游泳池区域的水面水平照度不低于200lx | ||
开放夜场有足够的应急照明灯 | ||
儿童游泳池不应配备戏水设备 | ||
有广播设施 | ||
游泳池水面面积250平方米以下的,应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及以上的,应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设1个救生观察台 | ||
救生观察台高度不小于1.5米 | ||
有救生浮标、救生圈、救生杆、救生板、救生绳和护颈套等救生器材 | ||
有急救药品、氧气袋等急救用品 | ||
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的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 ||
在醒目位置悬挂“游泳人员须知”、“严禁跳水”、“严禁追跑打闹”、“防滑”、“佩戴泳帽”等必要的安全警示 | ||
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溺水事故处理制度,游泳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