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浦区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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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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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十四五”开局之年。 今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强化功能性导向,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区体育局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本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要同步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并一并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对缺项的予以退文。要对2010年以来本单位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本单位的重点制度文件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同时要围绕企业群众创业办事需求,强化“一类事”政策文件主题分类,提高查阅的精准性和便捷性。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法定公开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区体育局主动公开本单位“十四五”规划。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三)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将依申请办理工作嵌入办公系统,缩短办理和答复期限。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不得泛化收费情形,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
二、进一步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一)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扩大政策解读范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文件起草单位制作政策解读材料时要有针对性地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按照政策内容和受众群体特点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模糊认识、操作误区、执行偏差等情况,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专项解读。扩大政策解读覆盖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头部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二)抓好社会关切日常回应和政民互动。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要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网民留言板功能,推动网站知识库与“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知识库的共建、共用、共享。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网上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要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对“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咨询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承办部门要对反应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回应,有针对性地改进办事流程,切实破解企业市民办事的痛点堵点问题。
三、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区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由局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研究确定,并向社会公开,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于3月31日前确定并发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后续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形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目录内事项确需调整的,有关单位应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并就调整的原因作出说明。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人民建议征集信箱、“随申办”移动端、政务新媒体等市民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各街镇、各委办局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至少1次,具体议题原则上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选取,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办好政府开放活动。总结公众开放日(周)活动组织经验,继续结合区域和业务实际,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主题,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活动期间要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吸纳,并作专项反馈。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流程演示等新颖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配合市政府开放月活动,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公室,选取本部门专业、特色的活动项目,共同形成本区“政府开放”的规模效应。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在本单位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
(二)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配合区政务办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随申办”APP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丰富“扫码看”“掌上查”、政策服务信息差异化推送等公开形式和手段,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五、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确定本系统年度公开重点领域,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抓好公务服务体育局领域公开任务落实。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公开要求局机关预算单位向以下的各级预算单位延伸,实现各级预算单位全覆盖。扩大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范围,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有关信息也要向社会公示。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公开财政专项资金信息时一并公开绩效完成情况。
青浦区体育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