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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99号提案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2.06.28

2020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2021年7月中办、国办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政策),给学校体育工作拓展了空间,也为区域内的青少年俱乐部创造了服务空间。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体教融合和学校体育工作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促进和规范本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康有序发展,市体育局于2021年11月组织研制了《上海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概念界定、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评定等级、部门职责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现征求意见已完毕,预计将于近期正式发文实施。区体育局竞赛训练科将认真学习评定管理办法,根据《上海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区内的青少年俱乐部积极申报,区体育局将会同区内相关部门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做好评审认定工作,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建议中提到的关于界定、评定、公布、考核、更新、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体育局将会同民政局、教育局、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上海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1、区体育局将会同民政部门对区内社会组织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鼓励青少年俱乐部型社会组织参加规范化等级评估,共同做好相关的等级评定工作。

2、区体育局将会同教育局在“双减”政策实施、体育课时增加背景下, 可以探索通过整合社会力量资源,引导俱乐部将常驻教练提供给学校作为校外体育指导者,积极配合学校体育老师共同给学生上好体育拓展课,以此弥补部分学校体育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区内青少年俱乐部进行日常管理及监督,保障学校体育教学质量。

3、区体育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商议确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经营范围,由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条件的申领单位进行发证,并定期提供涉及相关经营范围的名单,便于后续开展界定、评定及监管工作。对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区体育局将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如有涉及违反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