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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QD1001000-2017-001

主动公开

无〔2021〕无号

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

2021.12.10

一、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一领导、监督、协调全区的体育工作。

(二)负责制定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立健全各级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网络,指导 管理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团体体育工作,组织培训社会体育指

导员队伍,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组织规划、协调全区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布局。负责体育健身设施的使用管理。

(五)负责组织、发动、检查、评比国家体育锻炼达标和管理竞赛活动。承办或举办区级以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六)负责编制体育科研、体育教育规划,统筹规划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业余训练,推进体育人才培养及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体育工作,制定青少年业余训练规划和政策,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和加强体教结合。

(八)负责报批运动员、教练员等级称号,负责体育成绩的审定。

(九)负责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许可,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承担公文处理、机要、保密、会务、接待、督查、信息、安全、信访、史志、档案、宣传、政务公开、财务、资产、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社会体育科。负责拟订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和社会体育项目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规划体育产业和公共体育设施布局,协调指导各类体育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协调各类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协调管理各类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指导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安全开放。负责体育社会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及有偿体育健身指导员的发展和指导。负责体育经营活动和体育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体育彩票发行及管理。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竞赛训练科。负责制订体育竞赛制度、工作计划,以及综合性运动会方案和各单项规程,指导和协调体育竞赛工作。负责拟订和实施体育训练、体育科研、体育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指导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体教结合”、学生体育竞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与管理,负责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服务等工作。负责裁判员、运动员等级的审定及推荐上报。负责统计公布运动成绩、纪录及申报全国、全市纪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