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体育局关于“百姓游泳池”有关建设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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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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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8
索引号:QD1403000-2011-007 发文字号:青体〔2011〕69号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我区“十二五”期间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根据2011年11月4日上午青浦区“百姓游泳池”建设规划协调会议精神,对2012年我区“百姓游泳池”建设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百姓游泳池”建设单位的主体是有关镇(街道),请徐泾镇、华新镇、香花桥街道抓紧做好前期选址用地、立项报建、设计论证等准备工作,并将设计方案报送区体育局审核。另请做好“百姓游泳池”建设形象进度时间表,于12月10日报送区体育局备案。
二、请赵巷镇、重固镇、白鹤镇、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提前做好“百姓游泳池”建设规划选址、用地确认等两项前期准备工作,并请以上各镇准备好已批准的镇总体规划图纸资料,在前期选址确认以后,呈送一份于区体育局。
特此函告。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