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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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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1.08.18
索引号:QD1403000-2011-002 发文字号:青体〔2011〕55号
区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区政府领导对体育中心现有设施进行规划调整的要求,我局原下属少体校商铺(浦仓路)将收回。请贵公司对租赁合同到期的商铺不再对外租赁。
特此函告。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