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体育局关于开展“119消防警示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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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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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1
索引号:QD1403000-2011-005 发文字号:青体〔2011〕66号
各基层单位:
为认真贯彻区政府“清剿火患”战役会议精神,以及落实青浦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2011年“119消防警示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沪青消防委办〔20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体育局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119消防警示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消除各种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局系统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别要针对今年9月份消防安全检查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全面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查漏补缺,确保安全。重点检查各单位所属的出租类场所和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场所。
(二)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以“119消防警示周”活动为契机,加强学习和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减灾能力。要求公开宣传,在公共场所张挂消防安全宣传横幅或标语(详见附件)。
(三)开展一次消防逃生演练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以疏散、逃生、初期火灾扑救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演练活动,重点做好各单位所属的公共开放场所和出租类场所的人员消防演练活动。公共开放场所的相关服务人员必须掌握一般初期火灾扑救常识,知晓组织疏散、逃生路线。
二、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119消防警示周”活动时间为11月上旬。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和消极松懈情绪,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119消防警示周”活动的领导,全力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体育系统一方平安。
(二)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把本次“119消防警示周”活动与贯彻落实年初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相结合,结合各单位实际,细化活动内容,精心策划部署好“119消防警示周”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本单位消防设施建设,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增强本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
(三)确保效果,形成总结。各单位活动结束后,区体育局将会同区消防部门对各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再次检查,以确保检查与整改的效果和质量。各单位要将开展“119消防警示周”活动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盖章责任人签字后,于11月10日前报送局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19消防警示周”活动宣传口号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119消防警示周”活动宣传口号
1、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2、深入推进“五大”活动,加大《纲要》宣传力度
3、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
4、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5、坚决把火灾隐患消除在发生之前
6、学一点消防知识,多一份安全保障
7、提高知识是您开启平安之门的钥匙
8、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9、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
10、构筑坚不可摧的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11、遵守消防法规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12、人人参与消防,共建美好家园
13、发现消防隐患,请拨打“96119”消防热线
14、全面清剿火患,切实维护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