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1307000-2011-021 青浦区体育局关于开展“一镇(街)一品”和特色体育项目创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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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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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0
青体〔2011〕30号
各镇、街道文体中心(社会事业科):
根据青浦区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为全面推动我区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按照“群众体育创品牌”的工作思路,以因地制宜,发展优势,普及提高,形成特色为出发点,在全区开展“一镇(街)一品”(以下简称“一镇一品”)和特色体育项目(以下简称“特色项目”)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全区广大市民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多元化、生活化,丰富广大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创建目标
在总结、提炼群众体育工作经验和特色的基础上,每个镇(街)创建1至2项群众体育项目成为“一镇一品”或特色项目,扩大全民健身运动的影响力、感染力,提升镇(街)全民健身运动水平,在全区形成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社区体育文化。
三、申报条件
(一)组织保障。重视“一镇一品”或特色项目创建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年度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落实。
(二)队伍保障
1、镇(街)内有50%以上的单位开展“一镇一品”活动或有一定数量的人群参与特色项目活动;
2、有两支以上本项目的镇(街)级队伍;
3、有“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骨干;
4、定期开展“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培训,不断提高活动水平。
(三)活动保障
1、开展“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活动两年以上,并继续作为本地区特色群众体育项目开展;
2、每年举办“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比赛;
3、积极参加该项目区级层面的比赛,成绩在全区处于领先地位;
4、积极参加该项目市级以上的各类比赛;
5、帮助和支持“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在全区推广。
(四)设施保障
1、拥有镇(街)级“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的活动场所;
2、50%以上的单位有“一镇一品”活动场所或者一定数量的特色项目活动设施。
(五)经费保障。“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活动经费有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创建“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活动是全民健身工作中的一项创新工作,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
(二)加大对创建“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活动的推进和宣传力度。要把创建工作与全民健身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成为群众广泛参与,在本地区有影响力的群众体育项目。
(三)区体育局把开展“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活动列入年终对各镇(街)体育工作综合评估的内容。
五、创建步骤
(一)2011年5月底前,各镇(街)根据申报条件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送区体育局群体科。
(二)2011年8月底前,区体育局对“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进行评审。
(三)2011年10月底前,由区体育局进行命名。
附件:青浦区“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申报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青浦区“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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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镇一品”或特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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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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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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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体育 工作 概况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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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镇(街)意见: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区体育局意见: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主题词:体育 一镇(街)一品 特色项目 活动 通知
青浦区体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