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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1307000-2011-021 青浦区体育局关于开展“一镇(街)一品”和特色体育项目创建活动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1.03.30

青体201130

各镇、街道文体中心(社会事业科):

根据青浦区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为全面推动我区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按照“群众体育创品牌”的工作思路,以因地制宜,发展优势,普及提高,形成特色为出发点,在全区开展“一镇(街)一品”(以下简称“一镇一品”)和特色体育项目(以下简称“特色项目”)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全区广大市民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多元化、生活化,丰富广大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创建目标

在总结、提炼群众体育工作经验和特色的基础上,每个镇(街)创建12项群众体育项目成为“一镇一品”或特色项目,扩大全民健身运动的影响力、感染力,提升镇(街)全民健身运动水平,在全区形成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社区体育文化。

三、申报条件

(一)组织保障。重视“一镇一品”或特色项目创建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年度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落实。

(二)队伍保障

1、镇(街)内有50%以上的单位开展“一镇一品”活动或有一定数量的人群参与特色项目活动;

2、有两支以上本项目的镇(街)级队伍;

3、有“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骨干;

4、定期开展“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培训,不断提高活动水平。

(三)活动保障

1、开展“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活动两年以上,并继续作为本地区特色群众体育项目开展;

2、每年举办“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比赛;

3、积极参加该项目区级层面的比赛,成绩在全区处于领先地位;

4、积极参加该项目市级以上的各类比赛;

5、帮助和支持“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在全区推广。

(四)设施保障

1、拥有镇(街)级“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的活动场所;

250%以上的单位有“一镇一品”活动场所或者一定数量的特色项目活动设施。

(五)经费保障。“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活动经费有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创建“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活动是全民健身工作中的一项创新工作,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

(二)加大对创建“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活动的推进和宣传力度。要把创建工作与全民健身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成为群众广泛参与,在本地区有影响力的群众体育项目。

(三)区体育局把开展“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活动列入年终对各镇(街)体育工作综合评估的内容。

五、创建步骤

(一)20115月底前,各镇(街)根据申报条件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送区体育局群体科。

(二)20118月底前,区体育局对“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进行评审。

(三)201110月底前,由区体育局进行命名。

  

附件:青浦区“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申报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青浦区“一镇一品”和特色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一镇一品”或特色项目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特色

体育

工作

概况

(可附页)

  

申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镇(街)意见: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区体育局意见: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主题词:体育   一镇(街)一品   特色项目   活动   通知

青浦区体育局办公室                                                                                                                                        20113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