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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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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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1
索引号:QD1301000-2011-004 发文字号:青健〔2011〕1号
各镇、街道,各委、办、局: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青浦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引导全区人民树立“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理念,形成热爱体育、崇尚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体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深入开展,为加快推进“一城两翼”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内容
(一)坚持把全民健身活动列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年度全民健身活动计划,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与全民健身活动。
(二)各镇、街道,委办局机关和镇、街道文体中心等单位坚持每天开展广播体操或工间操活动。
(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健身活动,每年举办由机关干部职工参加的运动会或体育竞赛活动,丰富机关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积极组队参加2011年青浦区第八套广播体操比赛或2011年青浦区龙舟公开赛。
三、评估方法
(一)材料申报。5月20日以前,各单位填写上报《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情况备案表》(见附件1)。
(二)活动开展。5月—11月,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年度全民健身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各类活动。鼓励各单位开展具有行业特色和创新意识的全民健身活动。
(三)检查评估。11月下旬,组织有关人员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全民健身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特色工作的加分依据,计入年度机关作风评议分值。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充分认识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制订活动计划,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单位要落实好健身活动场所,配备必要的体育健身器材,建立参加广播操比赛或龙舟赛的队伍,为干部职工开展健身活动创造条件。
(三)开展指导服务。为确保全民健身活动取得实效,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服务,推动我区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情况备案表;
2、2011年青浦区第八套广播体操比赛规程;
3、2011年青浦区龙舟公开赛规程。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情况备案表
单位名称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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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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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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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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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和计划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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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
是否制订年度计划 |
领导班子带头参加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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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广播操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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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广播操统计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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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活动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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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活动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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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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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运动会或体育竞赛活动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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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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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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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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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区级以上体育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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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2011年青浦区广播操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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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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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2011年青浦区龙舟公开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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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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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推动全民健身的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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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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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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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置健身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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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请于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前反馈区体育局群体科(联系方式:RTX—区体育局群体科朱志刚,联系电话:59208457)。如无反馈,视作未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附件2:
2011年青浦区第八套广播体操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青浦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青浦区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比赛时间: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
四、比赛地点:青浦区体育馆。
五、比赛项目:第八套广播体操。
六、参加办法
(一)范围:各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等均可组队参加(可联合组队)。
(二)条件:必须是本系统干部职工,并且有1名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参加。
(三)各单位可报1支以上队伍,每支队伍报领队或联络员1名、运动员17名(包含领操员1名,原则上女性不少于三分之一,特殊情况除外)。
(四)比赛服装:各运动队可结合本单位特点,穿着适合开展广播操活动的比赛服装,但全队必须统一着装。
(五)比赛报名:请于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前将报名表送交区体育局群体科(联系方式:RTX—区体育局群体科朱志刚,联系电话:59208457,邮箱:13901909030@139.com)。
七、比赛办法
(一)根据第八套广播体操图解为准。
(二)比赛采用预决赛方式,具体办法视报名具体情况另行确定,出场顺序以抽签为准,大会统一提供第八套广播体操音乐(按报名表的先后顺序抽签)。
(三)比赛队型为4×4(领操员列队伍前面)。
八、评分方法
(一)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1分,参赛队最后得分精确到0.01分。各队比赛得分及名次在比赛结束后公布。比赛时,实到人数未到达该参赛队应到人数的,总分扣1分;无处级干部参加的,总分扣1分。
(二)每增加一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加0.2分。
(三)各裁判员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分即为最后得分。
(四)最后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等,则名次并列,下一名次为空额。
(五)不接受对评分结果的抗议。
九、评分标准
(一)动作质量:动作正确,准确到位,整齐一致;动作舒展,协调连贯,刚劲有力,震撼干练;上体正直挺拔,抬头挺胸,硬朗爽气,展示强壮健康的体魄。
(二)韵律节奏:节奏准确,按口令节拍完成动作,不抢拍,韵律感强、富有弹性。
(三)表演:动作表演要体现表现力、自信力和感染力。
(四)主题:体现本参赛队体育道德文明、运动人文精神,不允许对原始的成套动作(包括上肢、步伐、方向等要素)进行改编,主题具备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蓬勃有气势的运动激情,有强劲的烘托气氛,振奋人心的效果。
(五)队列队形:队列队形变化迅速、清晰、干练、震撼,具有独创性,进退场安全有序。
(六)服装:整齐,整洁,健康有活力,大方有运动感,与自身表现的主题相吻合,服装上可有简单修饰,不允许使用悬垂饰物,禁止配带含手饰、手表等饰物,参赛队员必须穿运动鞋和运动服装,化妆应适度。
(七)领操员:动作准确到位有示范性,形象青春健康,精神饱满,热情洋溢。带领指挥全体参赛队员的出场进场、动作表演等。参赛队被叫到后,领操员出列向主席台报告,声音清晰响亮。
十、录取名次:按参赛队数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2011年青浦区龙舟公开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青浦区体育局。
二、比赛时间:2011年6月4日(星期六)。
三、比赛地点:青浦区夏阳湖。
四、竞赛项目:标准12人龙舟250米直道竞速。
五、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运动,并须有正规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有穿衣游泳200米以上的水性。
(二)报名规定:每队报14人-16人,包括领队、教练员、运动员。
(三)比赛服装:各队比赛服装颜色、式样必须一致。
(四)运动员须参加人身保险,报到时向竞委会交验“人身保险单”复印件;参赛检录时,需向竞赛部门交验参赛证,无证件和证件与本人不符者,一律不得参赛。
(五)运动队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如因病不能参赛需向竞赛委员会交验医院的证明,经批准后方可弃权。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龙舟统一由大会提供。
(二)比赛抽签和方法
1、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航道、龙舟号均于赛前30分钟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2、比赛采用预赛、复赛、半决赛、名次赛、决赛的方法进行。
(三)比赛姿势:本次比赛只能是坐姿。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7000元,第三名:5000元,第四名:3000元,第五名:3000元,第六名:3000元,第七名:2000元,第八名:2000元。
八、报名办法
(一)4月15-29日,第一次报名,上报回执。
(二)5月20日前,第二次报名,上报运动员名单。
九、参赛经费由各队自理。
十、竞委会负责对参赛队伍进行赛前训练。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