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体育局关于创建青浦区精英健身团队、推荐群众体育领军人物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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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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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4
索取号:QD1301000-2012-004 发文字号:青体〔2012〕28号
各镇、街道文体中心,各单项体育协会,各有关单位:
自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条例》以来,我区全民健身工作蓬勃开展,涌现出了一批优秀体育健身团队和群众体育工作者。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区全民健身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青浦区精英健身团队、群众体育领军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近年来,在本区各镇、街道、行业及体育单项协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体育健身团队、群众体育工作者。
二、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由各镇、街道文体中心、行业主管单位及单项体育协会负责推荐申报,经我局审核评出青浦区精英健身团队10个、群众体育领军人物20名。
三、评选条件
(一)精英健身团队
1、基本条件:认真贯彻执行《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在指导和推动全民健身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在镇、街道或社区登记备案,团队成立一年以上,成绩显著。
2、管理制度:团队活动“三固定”即人员固定(至少15人以上)、时间固定(每周至少3次,每次30分钟以上)、地点固定,并有专人负责。同时,至少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或老师进行常年指导。
3、社会组织能力:组织团队活动项目以体育健身为主,内容健康,活动文明,团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指导和带动其他健身团队开展活动。
4、发展实效:近年来积极参加市、区级各类交流活动和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群众体育领军人物
1、积极宣传贯彻《全民健身条例》,遵纪守法,热爱体育事业,具有强烈事业心、高度责任感。
2、从事业余群众体育工作3年以上。
3、积极组织参与市、区、镇举办的各类体育竞赛、展示活动,成绩显著。
4、具有一定的健身指导、活动策划能力,能够组织群众积极参加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受到健身群众普遍赞誉,在群众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四、申报办法
(一)以各街镇、体育单项协会为单位进行申报,每单位可推荐申报精英健身团队1—2个、群众体育领军人物1—2名。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书面文稿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2、相关活动资料、所获荣誉照片或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各单位于2012年7月10日前将青浦区精英健身团队和群众体育领军人物申报表,以及相关资料上报区体育局群体科,联系电话:59208457。
五、表彰与奖励
凡获得青浦区精英健身团队、群众体育领军人物的组织和个人将由区体育局予以表彰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
1、青浦区精英健身团队申报表;
2、青浦区群众体育领军人物申报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