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体育局、青浦区教育局关于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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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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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8
索取号:QD1302000-2012-007 发文字号:青体〔2012〕41号
青浦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本市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沪委发〔201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推动本区体育、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区体育局、区教育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送审稿),请予以审核,并拟请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予以印发。
特此请示。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送审稿)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
(送审稿)
为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本市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沪委发〔2012〕3号)精神,扎实推进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本区教育、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就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党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
体教结合工作是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和促进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健康第一”,增强工作责任感,增强历史使命感。要遵循教育和体育发展规律,遵循青少年健康成长规律,以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加强运动员文化学习及提供保障措施为体教结合的主要内容,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质量。要探索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新路子,把运动队办到学校去,让运动员从学校中走出来。要把青少年学生健康体质水平稳步提升,青少年学生体育阵地不断拓展,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活动日趋活跃,体育教师水平明显提高,学校课余体育活动网络基本形成,学生运动员文化素质全面提高,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脱颖而出作为体教结合工作目标,形成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人才共育、特色共建的体教结合工作格局。
二、积极推进体教结合工作深入发展
(一)体育部门工作职责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本市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对体育部门提出的八项任务,结合本区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活动和训练服务体系。积极配合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四个严格”(严格执行每天锻炼一小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课程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严格执行学生掌握两项体育锻炼的技能)、“五个一”(每个学生至少喜欢一项体育项目、每班至少组织一个体育活动小组、每校至少组织一支代表学校水平的运动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观看体育赛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校运动会)要求,以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和特色项目为抓手,加强工作指导。合理有效地利用区内公共体育设施,优惠或者免费向青少年开放。规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管理,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积极组织青少年学生观看高水平体育比赛,培养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兴趣。在青少年学生中大力开展各类球类、游泳等体育活动。为青少年举办的各类体育培训活动提供优惠服务,吸引青少年利用课余时间参加体育锻炼。
2、科学合理布训学校体育项目。配合教育部门调整体育项目布局,按照“把运动队办到学校去,让运动员从学校走出来”的思路,在坚持抓好区少体校“三集中”训练的基础上,加大学校布训的力度,进一步扩大办训规模,形成业余训练“一条龙”的格局。
3、推进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进校园活动。发挥区内专业教练员和市级专业运动队在青浦的优势,选派高水平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进入学校,指导业余训练,帮助学校提高办训质量。按照学校布训项目,配合教育部门选好学校体育教师,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学校业余训练体育教师队伍。
4、切实抓好基础项目和特色项目。加强篮球、足球、排球(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三小球)和田径、游泳等基础项目的业余训练,配合教育部门抓好这些项目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布训,加强选材和科学训练,提高训练水平。巩固我区在赛艇、皮划艇、帆船等水上项目的优势,在办训规模、教练员队伍建设、资金投入、技术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大力度,多为国家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5、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体育比赛。体育竞赛是培养青少年学生兴趣、锻炼队伍、提高运动水平的重要途径。积极选拔优秀运动员、运动队参加全国单项体育锦标赛、上海市十项体育系列赛、上海市单项体育锦标赛和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等体育比赛,认真组织队伍训练。指导学校办好校运会,继续办好区青少年学生运动会。配合教育部门开展阳光体育大联赛、区内体育联赛和单项体育比赛。
(二)教育部门工作职责
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本市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对教育部门提出的八项任务,结合本区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是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保证。要认真落实“四个严格”、“五个一”和 “三课两操两活动”(每周三节体育课、每天一次广播操和眼保健操、每周两次体育活动),积极培养每个学生学会两项体育技能(其中一项团体项目),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形成校园体育文化。
2、积极探索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加强与体育部门协调,做好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选择学生喜爱、适合学校开展、具有一定基础的项目作为学校布训项目。积极实施“校园足球一条龙联盟”,提高校园体育人口率,探索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新路。充分利用公共体育资源,扩大中小学生参加球类、游泳等项目数量。在体育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规范并全面提高学校业余训练的整体水平。
3、加强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训练项目配足配强体育教师。按照学校体育工作和业余训练的要求,逐年补充学校体育教师队伍,有针对性地培养骨干体育教师,优化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体育学科名师培养基地,发挥“传、帮、带”作用。培养一批体育骨干教师,扶持一批体育教学创新团队,提升体育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提高学校体育教师待遇,确保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待遇不低于同类人员。定期开展体育教师评先评优活动。
4、完善学生阳光体育联赛体系。把举办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要求办好青少年体育比赛。会同体育部门定期举办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学校每学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组织两次以上全校性特色项目体育比赛,并因地制宜、经常性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确保阳光体育运动覆盖全体学生,使阳光体育赛事成为青浦教育和学校校园体育文化的品牌。继续打造学校篮球、乒乓球、踢跳等联赛体系,积极推进“人人运动、学会游泳”活动。各学校在办好学校运动会的基础上,要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青少年体育比赛,不断丰富青少年学生课余体育生活。
5、完善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会同体育部门,根据我区业余训练实际,按照业余训练“一条龙”布训的要求,合理设置招收体育特长生项目。根据学校业余训练水平,科学制定各个项目体育特长生的招收标准。会同体育部门,严格把关,加强对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
三、加强科研、督训和教练员队伍建设
体育、教育部门要建立业余训练科研和督训机构,按照“出人才、出成绩、出效益”的要求,加强业余训练研究,努力提高业余训练水平。加强对业余训练督训工作,确保“三集中”和学校业余训练时间不少于规定要求。积极利用节假日开展体育训练,通过“夏令营”“冬令营”等形式,丰富学生假期体育活动。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按照业余训练的要求,配足配齐、配强配好教练员。积极引进高水平教练员。加强教练员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使每个教练员每年都接受一次以上的专业培训。加强教练员的思想教育,培养教练员爱岗敬业精神。关心教练员的成长。
四、进一步完善体教结合体制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期研究全区体教结合工作。完善政策措施,确保体教结合有效运行。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对学校体教结合工作的考核评估。加大经费投入,建立体教结合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体教结合工作顺利开展。体育、教育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合力。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整合资源,加快创新转型,推动体教结合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