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体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青浦区体育局机关科室考核办法》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2.09.12
索取号:QD1304000-2012-011 发文字号:青体〔2012〕59号
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2年青浦区体育局机关科室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青浦区体育局机关科室考核办法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2012年青浦区体育局机关科室考核办法
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增强机关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订2012年度局机关科室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实施机关科室年度考核,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工作氛围,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加快体育强区建设,推动我区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目标为导向,充分体现全局年度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突出工作实绩。
(二)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开考核内容和标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三)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原则。考核的项目、内容和标准体现重要性、可操作性,能够定量考核的指标全部实行定量考核,对确定不能量化的内容实行定性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分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两部分,业务工作结合《2012年青浦区体育局工作要点》和《2012年青浦区体育局工作任务分解表》,考核各科室抓工作落实的情况;日常管理内容具体见附件。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占70%,日常管理占30%。
四、考核形式
以自评、测评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自评、测评的基础上,组织集中考核,进行综合评定。
(一)科室自评。各单位按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自评表,报局办公室。
(二)集中考核。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资料等形式,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提出考评意见。
五、时间安排
12月下旬开展自评和测评工作。1月上旬进行集中检查考核,1月中旬考核结束并公布考核结果。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机关科室工作年度考核是对全年工作的回顾和总结,通过考核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主动配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各科室要根据区政府工作分工、局重点工作安排和各自岗位职责,认真制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的制定要有重点、有亮点,有时间节点、有质量标准,要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个工作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并要定期检查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
2012年青浦区体育局机关科室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自评 |
(一) 业 务 工 作 70分 |
年度工作任务 |
1、完成《2012年青浦区体育局工作要点》和《2012年青浦区体育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各项任务。 |
30 |
|
工作会议部署 |
2、认真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下达的工作部署。 |
20 |
|
|
上级业务部门交办工作 |
3、完成国家体育总局、市体育局、区内相关职能部门等业务主管部门下达或交办的工作任务。 |
20 |
|
|
(二) 日 常 管 理 30分 |
工作制度 |
1、坚持礼貌用语,实行首问责任制、遇事不推诿扯皮。(2.5分) 2、严格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随意串岗和闲聊,禁止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事宜。(2.5分) 3、遵守《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和局无烟机关的规定,不得在办公室内抽烟。(2.5分) 4、增强安全意识和节约能源意识,节约用纸、用水和用电,长时间外出或下班须及时关闭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电源。(2.5分) |
10 |
|
考勤制度 |
1、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广播操制度。(6分) 2、凡外出开会或下乡联系工作,须在公示栏中予以公示去向。(2分) 3、按照规定参加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2分) |
10 |
|
|
请假制度 |
1、请事假、公休假应提前1天以上,并以请假单为准,请假单主动交局办公室。(1分) 2、请病假应附有医疗单位的证明。(1分) 3、未办理准假手续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1分) |
3 |
|
安全卫生制度 |
1、明确责任,室内外卫生区域实行分区包干,责任到人。(2分) 2、坚持办公室卫生由科室人员自行打扫,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1分) 3、坚持“星期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制度,每周四上午整治室内和包干区卫生,确保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优美整洁。(1分) |
4 |
|
|
信息报送制度 |
1、各科室每周报送工作动态1条,全年不少于52条;少报1条扣0.2分,扣完为止;不考核录用率。 2、每月报送综合信息1条,全年不少于12条,少报1条扣0.5分,扣完为止。录用率60%(含60%)以上不扣分,60%-30%(含30%)的扣1分,30%以下的扣2分,全年未录用的扣3分。 3、约稿及报送信息被上级部门录用的,另行予以加分奖励;约稿迟报或不报的,将予以扣分。 |
3 |
|
|
(三) 加 减 分 |
|
1、根据市、区业务主管部门考核结果,予以加减分: (1)考核分优秀、良好两个档次的,分别予以加减1分; (2)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的,分别对优秀、合格加减1分; (3)综合性业务工作考核,按照上述标准加倍奖惩。 2、对获得国家、市、区有关部门单项或综合表彰的,1个单项区级加1分,市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加满10分为止。表彰的认定以正式表彰文件为依据。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无主观原因,未完成区政府工作任务的; (2)在机关作风建设中,受到督查通报批评和考核扣分的; (3)对投诉、信访、意见提案办理不及时、不认真,引发不良后果的; (4)科室人员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