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体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青浦区“一镇一品”和特色体育项目创建活动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3.04.19
索取号:QD1301000-2013-005 发文字号:青体〔2013〕19号
各镇、街道文体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品牌,全面推动我区群众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青浦区“一镇(街)一品”(以下简称“一镇一品”)和特色体育项目的创建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广大人民群众体育文化需求为导向,以群众体育精品化、多元化、规模化为目标,通过资源整合、发挥优势,进一步丰富我区群众体育活动内容,实现我区群众体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
在巩固第一批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以项目优势、群众导向、易于普及为创建原则,努力实现“一镇一品”或特色体育项目全覆盖,达到每个镇、街道至少有一项在全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项目的目标,努力形成我区各具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品牌。
三、评选标准
每两年为一个创建周期,两个创建年之间为复审年。按照组织领导、项目发展优势及群众基础、活动开展及硬件设施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创建办法
(一)申报阶段。5月底前,由各镇、街道将“一镇一品”和特色体育项目申报表、支撑材料等相关资料报区体育局。
(二)评审阶段。7月底前,由区体育局成立评审小组前往各镇、街道进行评审。
(三)命名阶段。8月8日,在全民健身日活动当天命名。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制订详细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各单位要立足实际,整合资源,通过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分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的创建积极性,营造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青浦区“一镇一品”和特色体育项目评选标准
2、2013年青浦区“一镇一品”和特色体育项目申报表
2013年4月11日
附件1
2013年青浦区“一镇一品”和特色体育项目评选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领导重视
“一镇(街)一品”(以下简称“一镇一品”)和特色体育项目创建工作纳入各街镇年度体育工作任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文体中心主任或分管主任担任副组长;制定“一镇一品”或特色体育项目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有专人负责落实。
(二)经费保障
落实专项资金用于“一镇一品”或特色体育项目的规划、建设与发展。其中,“一镇一品”不少于5万,特色体育项目不少于3万(区级支持不列入在内,场地设施维护另计)。
二、发展优势明显
(一)水平突出
所申报项目应在全区处于相对领先水平,创建周期内代表区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类交流活动不少于2次;
(二)具备价值
所申报项目应具有历史传统体育文化内涵或具有特色新颖、简单易学和推广价值;
(三)工作基础
开展所申报项目的相关活动2年以上,并作为本地区群众体育传统项目开展。
三、群众基础广泛
(一)活动团队
1、所申报项目的活动团队数量占该镇、街道辖区健身团队总数的30%及以上,经常性参与“一镇一品”活动达200人以上(特色体育项目活动不少于100人参与)。
2、该镇、街道拥有2支以上相对固定的街镇级队伍,代表街镇参加各类活动。
(二)技术骨干
拥有2名以上具有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专业技术骨干负责推广普及。
四、积极开展活动
(一)开展培训
每年组织2次以上所申报项目的理论和业务培训。
(二)镇级赛事
每年举办1次以上全街镇性(60%以上单位参与)的该项目比赛。
(三)区域交流
每年举办1次区域性(埠际级)的该项目邀请赛。
五、硬件设施齐全
(一)镇级场所
具备所申报项目街镇级固定活动场所。
(二)辖区场地
辖区内50%以上的村居(企业)单位有“一镇一品”活动场所或者一定数量的特色体育项目活动设施。
附件2
2013年青浦区“一镇一品”和特色体育项目
申 报 表
申报项目名称 |
|
创建类别 |
□一镇(街)一品 □特色体育项目 |
||
分管领导 |
|
联系电话 |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经费保障 |
万元 |
项目开展年数 |
|
||
项目固定团队数 |
|
项目活动总人数 |
|
||
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 |
|
主要活动地点 |
|
||
日常活动频率 |
每周 次;每次活动时间 小时 |
||||
何时、何地获得 何种奖励或荣誉 |
|
||||
特色 体育 工作 概况 |
|
||||
特色 体育 工作 概况 |
(可附页) |
||||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镇(街道)意见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区体育局意见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注:请双面打印此表,盖章后一式三份提交区体育局群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