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组织部、上海市青浦区公务员局、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关于举办2012年青浦区机关干部健身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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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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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0
索取号:QD1301000-2012-002 发文字号:青体〔201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属事业单位、区级公司: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丰富我区机关干部体育文化生活,提高广大机关干部身体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青浦区机关干部健身大会。现将《2012年青浦区机关干部健身大会规程总则》下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发动,积极组团参赛,确保2012年青浦区机关干部健身大会精彩、圆满、成功。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青浦区机关干部健身大会规程总则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
2012年青浦区机关干部健身大会规程总则
为积极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全面实施《青浦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不断增强机关干部身体素质,推动我区机关群众性体育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青浦区机关干部健身大会。
一、大会主题:“共享健身快乐,共建和谐青浦”。
二、主办单位: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
上海市青浦区公务员局
三、承办单位:青浦区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四、举办日期:2012年5月至6月。
五、活动地点:青浦区体育中心。
六、项目设置:
(一)团体项目:第九套广播体操、乒乓球、羽毛球、趣味接力;
(二)个人项目:乒乓球、羽毛球、跳绳、800米快走、实心球后抛、立定跳远、飞镖、自行车慢骑;
(三)服务项目:体质测试。
七、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须是本机关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个人项目分青年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中年组(45周岁以上),以1966年1月1日为准;
(二)健康状况:运动员须具备参与项目的健康条件。
八、参加形式:
(一)组团方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区级公司均可组团参加,人数较少的单位可联合组团,各街镇须有处级干部2名以上,其他单位1名以上,区四套班子领导原则上在各自的联系单位参赛;
(二)各参赛单位设领队1名、联络员1名;
(三)各代表团须报参赛项目不少于6个(服务项目除外),其中第九套广播操为必报项目;
(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且最多参加四个项目的比赛(服务项目除外)。
九、竞赛办法:按照大会总则、各单项竞赛规程和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方式:
(一)2012年青浦区机关干部健身大会规程总则及各单项规程将于近日在青浦区政务公共信息平台(http://zww.qpqz.sh)公告栏和青浦区体育局网站(http://www.shqp.gov.cn/sport)公告栏发布,各单位或个人可根据需要自行下载;
(二)报名回执(见附件1)请于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前报送区体育局群体科,联系人:薛丽丽,联系电话:59208457(RTX—区体育局群体科薛丽丽或发送邮件至:qpty@shqp.gov.cn,标题注明“单位名称—区机关干部健身大会报名”)。
十一、奖励办法:
(一)大会设立团体总分奖和单项名次奖,并颁发证书;
(二)大会评选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
(三)各单项竞赛录取名次以实际报名数确定。
十二、经费:
竞赛组织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各参赛单位所需经费自理。
十三、本竞赛规程总则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
2012年青浦区机关干部健身大会代表团报名回执
代表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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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人数 |
人(男 人、女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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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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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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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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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络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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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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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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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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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报名回执请于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前报送区体育局群体科,联系人:薛丽丽,联系电话:59208457(RTX—区体育局群体科薛丽丽或发送邮件至:qpty@shqp.gov.cn,标题注明“单位名称—区机关干部健身大会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