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组队参加第四届上海-新北龙舟文化交流活动的函
QD1309000-2016-004
主动公开
青体〔2016〕11号
青浦区体育局
2016.02.18
青体〔2016〕11号
上海市水上运动中心:
上海-新北龙舟文化交流活动作为两岸体育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已在沪台两地连续交替举办三届。去年第三届上海-新北龙舟文化交流活动在我区朱家角镇漕港河隆重举办,打造了一场体育文化交流盛会,促进了两岸文化认同、民族认同。
第四届上海-新北龙舟文化交流活动将于2016年端午节期间在新北市举办,青浦作为上海唯一的“中国龙舟之乡”,拟代表上海组团参加本届赛事,现商请贵中心选派运动员、替补运动员等相关人员共27名赴台参加22人大龙舟项目比赛。本次赛事所涉及相关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为了能在本次比赛中获得佳绩,进一步扩大我区“中国龙舟之乡”美名,请贵中心加强赛前训练,提升竞技水平。
特此函商,请予支持。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