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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工作的通知

QC5301000-2015-007

主动公开

青统〔2015〕6号

青浦区统计局

2015.02.10

 

各镇、街道统计站: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大力推进统计调查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住户调查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一体化住户调查效率和源头数据质量,逐步减轻调查户负担,提高调查配合度,按照上海市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工作的总体部署,经过前期充分准备,近期将在全区范围内正式开通电子记账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的重要意义
常规住户调查工作几十年来一直沿用“入户调查、手工记账、定期收账本”的基础数据采集手段,不但严重制约着住户调查系统统计能力和统计效率的提高,也成为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因素。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住户调查工作的信息化与现代化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既有利于记账户轻松记账、合理规划支出、科学理财,又有利于统计调查部门直接获取调查户的记账资料,更有利于实现双方快速、有效的沟通交流。因而,推广电子记账是住户调查工作的发展方向,也是统计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总体目标与原则
积极创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一体化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平台,制定适合电子记账方式的工作规范和质量控制措施,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工作,力争实现国家调查网点住户记账电子化全覆盖。推进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实行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整合资源、统筹协调。
  三、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扎实推进住户电子记帐工作。电子记帐是住户收支调查工作的重大改革和创新,不是简单的局部技术变革,它将改变住户调查工作从数据采集、上报、汇总、审核等全过程,各级业务人员都应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改变传统思维,克服对推行新事物的畏难情绪,与时俱进,抓住统计调查大力推进信息化的契机,扎实推进住户电子记帐工作。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提高住户调查户电子记帐的意愿。在实现手工记账到电子记账的过程中,宣传发动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各镇、街道应深入到记帐户家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多宣传电子记帐的优势、好处和服务功能,扎实做好思想工作,让调查户树立“为国记帐,为己理财”的理念,提高住户调查户电子记帐的意愿。
  (三)加强学习,勇于实践,精细培训,提高住户调查人员和调查户记帐程序使用水平。住户调查电子记帐是对住户调查流程全新的再造,住户调查业务人员务必要熟悉电子记帐平台操作流程,做好辅助调查员和调查户的培训指导,确保调查户对电子记帐程序熟练掌握。
  (四)稳扎稳打,逐步提高住户调查数据采集的网络化水平。各镇、街道年内都要启动这项工作,本着“条件成熟一户,培训一户,落实一户”的方针,逐步推进住户调查数据采集网络化水平。
  四、工作的总体安排
  动员准备阶段:20151-2月。结合上海市及兄弟区县电子记帐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在充分考虑我区特点的基础上,按照“全面推行,稳步推进” 的工作思路,召开全区住户调查电子记帐工作动员及培训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全区住户调查电子记帐工作。组织区、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业务人员参加电子记帐操作系统业务培训会,指导各地开展辅助调查员业务培训,各级业务人员通过试用试记,熟练掌握电子记账平台操作流程;开展符合电子记帐条件的“目标户”摸底工作。
试用评估阶段:20153-5月。动员“目标户”试用电子记帐平台开展日记帐记账工作,各镇、街道原则上要求到20155月底前电子记账户用户数不低于国家点记账户的15%
正式启用阶段:20156月起。严格遵照“条件成熟一户,培训一户,落实一户”的方针,力争2015年底全区电子记账户达到国家点记账户30%以上。及时解决和反映试用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跟踪电子帐数据质量,按户逐月进行电子帐与纸质帐对比分析,对连续记满一定时期的电子帐做出可靠性评估。试记电子账期间,纸质记账必须同时进行,待评估认可后,纸质记账方可停止。
五、工作的组织要求
全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电子记账工作由青浦调查队、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全国住户生活状况调查方案》,全面实现全区城乡住户一体化电子记账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镇、街道统计部门要落实一名具有较强统计业务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电子记账工作。
每个调查样本点要按要求确定一名城乡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负责组织和督促调查户按规定要求及时做好电子记账工作,加强调查户记账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质量检查。
六、工作经费保障
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电子记账工作所需设备、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区统计局、青浦调查队所需业务经费、培训经费、办公经费以及对辅助调查员的适当补贴,由区财政专项核拨。各镇、街道所需的业务经费、培训经费、办公费用以及对调查户的补贴由所在镇、街道负担。其中:各镇、街道对实施电子记账的调查户补贴每户每月在原有补贴标准上增加50元,以后每年视情况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