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指南 2022-06-14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帮助我区商贸领域困难企业恢复发展,根据《青浦区全力抗疫支持复工复产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青浦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纾困措施
(一)非国有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租金减免补贴
1.支持对象
注册纳税在青浦区的非国有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的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
(1)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总建筑面积在1 万平方米(含)以上,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办公用地;
(2)物业业主单位的国有持股比例不超过10%;
(3)同一物业载体只受理一次,如该物业的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分别与部分承租企业存在租赁关系,减免租金主体不唯一时,需自行协商,由其中一方受委托统一提出项目申报;
(4)减租免租支持不得重复享受,同一物业载体不得切分面积向多个政府部门申报;
(5)申请主体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区综合贡献的限制。
2.支持标准
鼓励我区非国有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的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且在青注册的餐饮连锁企业,分公司或门店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可视作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最长给予6个月房屋租金减免。经审核,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按照实际减免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贴,补贴总金额最高300万元。
3.申报材料
(1)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3)申请主体为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业主单位的,提交经营管理主体的函件和产权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房产证);申请主体为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经营管理主体的,提交运营管理服务的证明文件;
(4)减租公告(加盖公章)及其张贴位置(附照片);
(5)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减租情况一览表(包括受惠企业的名称、注册地、主营业务、应缴租金金额、减免租金期限、减免金额、联系方式等);
(6)受惠企业营业执照(与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减租情况一览表相对应),及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对减免额的签字确认函件(加盖公章);
(7)受惠企业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减租月份的租金支付凭证(租户发票及银行转账记录);
(8)税务部门开具的申请主体2021年度纳税证明(若申请主体并非独立纳税人,可提供申请主体上级纳税主体2021年度纳税证明,或提供申请主体2021年度社保缴纳证明);
(9)申请主体银行账户租赁收入流水清单;
(10)申请承诺书;
(11)必要时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12)区商务委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运营管理规范,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且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经营行为;
(2)有独立招商运营管理团队;
(3)申请主体需对外发布减免租金公告,并依照公告在原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基础上,实际实行了租金减免;
5.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
6.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1)商业综合体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商贸管理科
联系人:黄艳婷 联系电话:59732890-10334
(2)商务楼宇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投资促进科
联系人:吴桢雅 联系电话:59732890-19228
(二)零售企业、快递企业防疫和消杀支出补贴
1.支持对象
(1)零售企业:指以面对最终消费者的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店)、中大型超市、品牌连锁超市以及标准化菜市场。
——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店):在青浦区范围内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店),由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申报;
——中大型超市:在青浦区范围内具有统一标准化经营,单店建筑面积超过2千平方米(含)以上的中大型超市,由其总部统一申报;
——品牌连锁超市:在青浦区范围内门店数量达到8家及以上,具备一定品牌知名度的品牌连锁超市,由其总部统一申报;
——标准化菜市场:在青浦区范围内的标准化菜市场,由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申报。
(2)邮政快递企业:指公司主体注册落户在青浦区范围内,取得快递经营许可证的邮政快递企业,由各快递企业集团总部集中统一申报。
2.支持标准
(1)零售企业:企业在防疫过程中实际承担的核酸检测、抗原检测费用,以及在落实日常预防性消毒、专业性消毒中实际购买的设备、药品以及请第三方专业单位消毒的费用,按照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店)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中大型超市、品牌连锁超市每个门店最高不超过10万元、标准化菜市场最高不超过5万元。
(2)邮政快递企业:企业在防疫过程中实际承担的核酸检测、抗原检测费用,以及在落实日常预防性消毒、专业性消毒中实际购买的设备、药品以及请第三方专业单位消毒的费用,按照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分拨中心最高不超过15万元、末端网点最高不超过3万元。
3.申报材料
(1)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快递加盟合同(快递企业提供);
(4)快递经营许可证(快递企业提供);
(5)物资申领清单;
(6)消杀记录表;
(7)核酸、抗原、消毒设备、第三方服务等费用支出发票;
(8)支出费用银行流水;
(9)申请承诺书;
(10)人员底数清单;
(11)必要时提供审计报告;
(12)区商务委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企业运营管理规范,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且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经营行为;
(2)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实际支出的核酸、抗原费用以及日常消毒费用。
5.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6.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1)零售企业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商贸管理科
联系人:黄艳婷 联系电话:59732890-10334
(2)快递企业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科
联系人:李琦 联系电话:59732890-19224
(三)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企业达标补助
1.支持对象
注册纳税在青浦区,并且已在青浦统计入库的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
2.支持标准
(1)我区规上交通运输企业、限上批发零售企业,2022年6月当月产值或营业收入(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上年同期水平,且上半年累计产值或营业收入(销售额)达到上年同期85%以上的,给予资金支持。其中:
——我区规上交通运输企业,2022年上半年累计完成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下、10 ~ 50亿元(含)、5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10万元和30万元支持。
——我区限上批发零售企业,2022年上半年累计完成销售额1亿元(含)以下、1 ~ 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10万元和30万元支持。
(2)对纳入区级“白名单”企业中,属于商贸重点产业链企业,满足上述支持条件的,在原基础上增加50%的支持金额。
3.申报材料
(1)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快递业许可证、物流备案证明(交通运输企业提供);
(4)区级“白名单”证明材料(如有)。
4.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5.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1)交通运输企业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科
联系人:李琦 联系电话:59732890-19224
(2)批发零售企业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商贸管理科
联系人:黄艳婷 联系电话:59732890-10334
(四)社零贡献补助
1.支持对象
注册纳税在青浦区,并且已在青浦统计入库的零售企业。
2.支持标准
(1)线上零售达标补助:对2022年网上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按销售额的1%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线上零售活动补助:2022年举办线上促消费活动,按申报活动的网络销售额的 1%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3.申报材料
(1)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线上自营零售网站(app)备案证明、平台方入驻证明及网址;
(4)消费活动支出审计报告;
(5)2022年审计报告。
4.注意事项
(1)申请线上零售达标补助的企业,需满足2022年注册成立或迁入纳统,且企业自身或关联公司为青浦实地型零售企业、制造业企业的条件。
(2)上述促消费活动,是指企业参加2022年度青浦区级(含)以上重要促消费活动而举办的各类线上销售活动。
5.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6.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科
联系人:李琦 联系电话:59732890-19224
(五)电商快递合作补助
1.支持对象
注册纳税在青浦区,并且已在青浦统计入库的限额以上电子商务企业。
2.支持标准
2022年我区限上电子商务企业与我区快递物流企业开展配送服务合作,经审核后,给予每单快递 0.13 元的补贴。
3.申报材料
(1)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线上自营零售网站(app)备案证明、平台方入驻证明及网址;
(4)青浦区内快递企业提供的对账单(盖章版)。
4.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5.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科
联系人:李琦 联系电话:59732890-19224
(六)服务业投资进度补助
1.支持对象
2022年度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在我区进行服务业项目投资建设,并依法纳统的企业。
2.支持标准
拿地后 10 个工作日内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并在开工后次月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的,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3.申报材料
(1)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土地出让合同;
(4)施工许可证;
(5)土地受让主体和施工许可证主体关联证明。
4.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5.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科
联系人:李琦 联系电话:59732890-19224
二、申报流程
1.提出申请。企业通过“一网通办”青浦区频道“为企纾困”专栏提交电子版材料(全套材料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单份材料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区商务委相关受理科室(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
2.部门初审。区商务委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征询属地及行政执法部门意见。
3.联合评审。区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评审。
4.项目公示。区商务委对联合评审通过的支持对象、支持金额等情况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党组会审议。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区商务委党组会审议。
6.资金拨付。区财政局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点对点拨付。
7.使用监督。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对纾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其它事项
1.本申报指南与国家、本市、本区其他各项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其中,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同类政策,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如已进入国家、市级疫情防控相关补贴名单,不再享受区属补贴。
2.本申报指南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条款,以国家相关法规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本市颁布新政策,按照新政策规定执行。
3.本区会展业专项纾困政策,另行发布实施细则。
4.本申报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5.本申报指南由区商务委负责解释。
附件: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