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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询《青浦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4-25

为进一步增强应急状态下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健全我区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体系,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上海市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青浦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5月2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hqplsj@163.com。

2.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100号330室青浦区商务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处。邮政编码:201799。


附件:《青浦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