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关于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5-06-13
为推动上海市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社会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1.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研究,出具法律论证、审核意见书;
2.参与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3.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议、行政应诉案件诉前应对,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4.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
5.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出具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
6.协助提供法制培训、宣传等服务;
7.协助本单位拟定、修改或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或规范;
8.本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9.服务期限为1年。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80000.00元
三、项目所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要求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能尽职尽责履行顾问单位法律事务,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律师事务所拟派遣的法律顾问团队成员须具有为政府机关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务的经验;
5.律师事务所应当指定法律顾问团队当中的一名律师负责全面对接、协调采购人委托事务,并严格按照双方商定的期限提供上门法律服务或提交书面法律意见;
6.熟悉商务经济工作,在商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贸易、投资促进、市场体系、商贸、会展、物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法学等专业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需提供委托合同或成果验收证明等)优先考虑。
四、项目递交材料要求
1.项目评审所需材料
(1)律师事务所资质、简介、最擅长业务领域、主要客户群体、主要客户区域和主要业绩等内容介绍的报告;
(2)针对区商务委实际情况制订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服务方案、服务方式、报价及付费方式等;
(3)如在商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贸易、投资促进、市场体系、商贸、会展、物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法学等专业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请提供委托合同或成果验收证明等;
(4)律师事务所及拟担任区商务委法律顾问的律师信用记录;
(5)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将上述材料于2025年6月30日前邮寄至:青浦区公园路100号人民政府西裙楼Q218室商务委员会,收件人:房老师,电话:021-59732890。
2.项目评审的相关事宜
(1)区商务委组织项目评审小组,对参加项目采购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集中评审,采用不记名投票选出中选律师事务所。入选者将电话通知,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2)接到中选通知的律师事务所着手准备合同签署事宜,在5个工作日内与区商务委正式签署合同。
上海市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