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浦区文化名家工作室资金申报指南 2019-07-18
一、资金名称
青浦区文化名家工作室资金
二、申报依据
《青浦区文化事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三、申报条件
(一)名家条件
文化名家必须热爱文化事业,德艺双馨,乐于奉献,作风严谨,业务拔尖、技艺精湛,具有较强创新创作能力,在理论研究或实践中成效显著,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广的知名度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并具备下列其中一项条件: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3.文化行业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本领域类别的国家级社会团体会员资格;
4.荣获市、区文化行业领军人才称号;
5.近5年内作品或成果获得国家级权威奖项。
6.在全市或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专业人才。
(二)工作室标准
工作室需有固定工作场所,常年开展正常稳定的活动;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工作台账完备,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示范性和地域代表性,文化特色鲜明;配备有较高层次的文化艺术人才和专业青年骨干人才。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文化作品原始创作,积极参加相关比赛、展示及交流等活动,作品达到市级乃至国家级水平;
2.培育专业创作、表演人员,对文化业务骨干进行再培训和业务提升,壮大青浦特色文化传承人队伍,推动文化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巩固青浦特色文化品牌项目在全市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和地位;
3.对文化艺术及其发展历史进行搜集整理和理论研究,从中提炼形成本土特色文化元素,并进行深加工,产生文艺成果;
4.研发和设计文化创意产品,推进新技术、新工艺运用,打造文化品牌,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四、申报材料
《“青浦区文化名家工作室”申报表》和《申报承诺书》,申报人身份证明、房屋(建筑)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符合第五部分“名家条件”和“工作室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附件均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附件须为PDF格式,图文清晰可辨,单个文件不超过20M,可提交多个文件。
五、申报流程
1、附件下载《“青浦区文化名家工作室”申报表》等材料。
2、填写表格并与相关电子佐证材料一起发送qpwlggk@163. com。
3、受理人员在收到申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不符合要求需重新申报的单位。
4、顺利通过网上申报的单位应打印相关材料并签字盖章现场提交至区文旅局组织人事科。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17:00,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六、咨询受理
现场咨询:公园东路1828号组织人事科
电话咨询:5972100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