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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文旅人才评选工作开始啦! 2021-07-19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本区文旅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青浦区公共服务人才引培激励办法》(青人才〔2020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青浦区文旅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区文旅人才的选拔面向注册在本区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中的人员,个税缴纳在本区,社会保险缴纳在本市。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

(二)在青浦图书情报、文化艺术、文物考古、非遗、旅游等领域德艺双馨、成就显著、具有较大影响力;在工艺美术、演艺娱乐、影视创作、数字动漫、休闲旅游等领域具有明显优势,能够带动青浦经济发展。

三、主要类别

(一)文旅优秀人才。即入选文旅系统的文旅优才,计划评选3名左右。评选对象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从事文旅行业一线工作15年及以上,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在专业领域具有创新性成果和较大影响力;曾带领团队承担并完成市级重大活动或课题任务2项以上;曾多次成功策划主持重要学术、陈列展览等文旅交流活动,以及出版专著,开展专业培训、授徒传艺等;担任区内重点文旅企业负责人,年薪达到100万元以上。

(二)文旅骨干人才。即入选文旅系统的文旅之星,计划评选10名左右。评选对象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从事文旅行业一线工作10年及以上,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曾承担完成区级重大文旅活动或课题任务且取得较好成果;在专业领域和乡村文旅品牌打造中具有创新性举措,并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文旅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区内重点文旅企业主要技术骨干,年薪达到50万元以上。

(三)文旅青年人才。即入选文旅系统的文旅新秀,计划评选10名左右。评选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从事文旅行业一线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水平和发展潜力,得到各方面广泛认可;在图书情报、非遗传承、文物保护、文艺创作、书法美术、音乐舞蹈、编排导演、戏剧表演、文旅产业、导游解说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曾获2次市级以上奖项。

四、推荐方式 

(一)组织推荐:由各单位提供书面推荐材料,经主管单位党组织讨论同意后上报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事科。

(二)个人申报:由个人上报所在单位后再报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事科。

五、材料要求

组织推荐、个人申报,均应填写青浦文旅人才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提供有关学历、资格、奖励、成果证书等复印件。上述材料均应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通过绿色青浦”“文化青浦”“青浦旅游微信公众号下载。

文旅人才评选二维码(下载附件).jpg (扫码可下载相关表格)

六、工作安排 

(一)推荐申报

2021731日前,各单位、个人向区文旅局推荐。

(二)评审遴选

202181——831日,区文旅局组织人事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申报者的领域、专业分别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名单。区文旅局综合人才基本情况、专家评审的结果,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三)命名颁证

202191——2021930日,经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相关会议审定正式人选名单及社会公示无异后,正式命名青浦文旅人才。

(四)培养激励

对入选文旅系统的文旅优才,给予最高每月25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入选文旅系统的文旅之星,给予最高每月15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入选文旅系统的文旅新秀,给予最高每月8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入选的文旅人才由所在单位逐级落实责任制,实施全过程目标管理和动态管理,区文旅局采取个人自评、依托单位评价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入选人才进行作风品德、业务水平、管理水平以及年度计划完成情况等年度绩效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不合格的,暂停兑现当年补贴资金,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整改期,整改合格的拨付当年度补贴资金;仍不合格的,取消后续补贴资格。终期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收回剩余部分资助经费。具体管理办法将在日后公布。

联系人:区文旅局组织人事科 林楠楠

  址:公园东路1828 

  话:59721001-418

  箱:qpqwl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