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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九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认定保护单位名单的公示 2024-12-31

为加强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强化保护单位主体责任,根据《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程序,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九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认定工作,形成第九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认定保护单位名单,共11个。

现将第九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认定保护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4年12月31日起至2025年1月4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分中心书面提出。

特此公告。

受理单位: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分中心

通讯地址:青浦区公园路78号505室

联系电话:021-69717453

联系人:陈老师、吴老师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