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5-06-20
根据《青浦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现予公告《2025年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对青浦文化繁荣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在本区注册的法人或各类社会组织、各街镇登记备案的群文团队及各类文化人才。
二、支持重点与范围
本年度重点资助服务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重大战略任务,聚焦新城建设、古镇品质提升、乡村振兴等领域,推进文旅商体展农融合,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深化文旅融合,服务市民需求,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文化新业态发展,助力文化创新转型升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创新创造能力,促进青浦文化繁荣发展的项目。
(一)公共文化服务
主要扶持在区内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或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包括公益性文化活动和公共文化创新项目。
(二)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设施
主要扶持由社会力量开办并自愿向社会公益性开放的公共文化阵地。包括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和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公益性开放项目。
(三)优秀文艺作品
主要扶持对象包括创作和生产反映青浦社会发展的优秀文艺作品,在省级以上专业领域获奖或入围的个人或团体。包括但不限于文学类、书法类、美术类、摄影类作品。
(四)特色文化品牌
主要扶持在青浦区长期发展,具有广泛影响力,形成特色文化品牌效应的大型文化活动(项目)。
(五)名家工作室
主要扶持于青浦地区开办,助力青浦地区文化发展繁荣的各艺术门类文化名家工作室。
(六)重大文化项目
主要扶持对打造青浦文化品牌,提升青浦文化影响力,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于2025-2026年度启动实施的重大文化活动或文艺创作。可放宽注册地限制。
三、申报条件
(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法人及社会组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报个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有申报主体一年内无骗取财政资金、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范围和重点。
(三)所有申报扶持的项目均需在青浦区域范围内实施完成。
(四)扶持对象享受管理办法相关扶持政策时,若同时可享受国家、市以及其他区级政策的,则在享受国家、市以及其他区级政策之后,按就高原则执行,以补足差额为限,不得重复享受。
四、评审程序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受理和汇总申报项目,根据项目需求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经相关程序最终审定后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受理方式
(一)受理时间
1.网上申报
即日起,登录“青浦文旅”微信公众号或官网(www.shqp.gov.cn/tv/)、“绿色青浦”自行下载相关电子材料,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qpwlgg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申报单位。
友情提示:2025年7月25日为网上提交符合规定材料的最终截止时间。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将在收到受理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申报人。需要重新申报的申请主体,如在截止时间前未能重新提交符合要求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2.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的单位,打印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区文化和旅游局。材料受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过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
青浦区公园东路1155号1幢4楼417室
(三)联系电话
59721001-4171(钱老师、王老师)
特此公告。
附件:1.青浦区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2.青浦区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设施资金申报指南
3.青浦区优秀文艺作品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4.青浦区特色文化品牌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5.青浦区名家工作室资金申报指南
6.青浦区重大文化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