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青浦区农文旅商体展融合消费券(文旅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2025-09-25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促进服务消费相关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文旅商体展”六业融合发展的深度,扩大“引流消费”“多元消费”“融合消费”发展势头,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拟于2025年10月至11月期间发放青浦区农文旅商体展融合消费券(文旅消费券),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承担本次文旅消费券发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平台企业的工作任务
(一)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文旅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文旅消费券制券、领用、核销等工作。免费提供发券技术服务和使用平台。
(二)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三)充分调动和利用平台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文旅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
(四)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受理解决文旅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文旅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
(五)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文旅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平台应在“T+1”日17:00前提供T日文旅消费券使用、核销等相关监测数据。
(六)本次文旅消费券费用采用先垫付后清算的形式支付。活动结束后,企业应主动开展审计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
(七)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
二、平台企业的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支付服务合法合规,且具备一定安全保障能力。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具有丰富的同类消费券发放活动经验。
(三)具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的能力,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四)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
(五)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六)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消费券的发放、核销等工作,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七)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消费券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三、平台企业的确认流程
(一)由区文旅局负责收集资料,筛选形成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名单。
(二)区文旅局组建评审组进行评审比选,根据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
(三)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
(四)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平台企业名单。
四、评审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开展评选;
(二)坚持择优原则,体现竞争性;
(三)严守保密规定,严格评选纪律。
五、平台企业材料报送
参与遴选的平台企业,请将申请材料(包括平台简介、用户数量、以往消费券发放活动情况)及相关资料证明的盖章扫描件与2025年9月28日17:3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以“文旅消费券-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
区文旅局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59721001-4292 邮箱:shqpwlj@126.com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