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0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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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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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钱庆华代表:
您在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12号代表建议“关于协调解决福泉山遗址规划线内房屋建房以及污水纳管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福泉山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可将组织好的工程方案等材料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地下文物埋藏区范围的建设工程方案由上海市文物局审批。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一事一议,由建设主体依法履行审批程序,相关方案设计文本报送我局,由我局报送上海市文物局,上海市文物局报送国家文物局。
近年来,在上海市文物局大力支持下,我局积极协调推进相关民生项目,2022年开展完成青龙镇遗址内人居环境改善优化项目。2023年开展青龙镇遗址和福泉山遗址地下文物埋藏区内危房抢修等,指导相关街镇编制、完善项目方案设计。2023年由区水务局牵头,多次召开白鹤镇塘湾村、鹤联村污水收集处理专题协调会,形成近期、远期两个目标方案解决污水收集处理问题,目前由白鹤镇编制方案中。2024年重固镇梳理上报93栋危房(回龙村、福泉山村、新联村、章堰村)翻建方案。现方案已完成专家评审,后续将推进审批。2024年12月27日,市文物局收到保护区、埋藏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农民危房翻建控制初步方案和文物安全影响评估报告,后立即组织召开《福泉山遗址保护范围和地下文物埋藏区范围内农民危房翻建项目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原则同意上述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1.补充实施过程中的文物保护预案;2.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实施过程中市、区文物部门、专业考古人员与镇建设部门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文物安全;3.根据重固镇总体规划,逐步迁移安置重点区域。
2025年3月1日起,因《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版)施行,我局在市文物局的指导下,坚持依法依规、协同推进、服务便民的原则,严格遵循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基本建设和民生福祉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农民危房翻建与污水纳管工作。3月,我局积极参加区规资局牵头召开福泉山遗址保护规划推进会。4月,区文旅局再次牵头召开三大遗址保护规划推进会,听取重固、白鹤、赵巷三镇的保护规划编制情况及痛点难点问题。同时,积极与市文旅局沟通协调,提交关于涉重固镇福泉山遗址保护范围内农民危房翻建的请示,随后市文旅局将包括福泉山村、回龙村在内的59户农民危房翻建的相关材料报送国家文物局。
一、农民危房翻建
1.埋藏区内相关建设行为审批权限在上海市文物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重固镇完善了福泉山遗址埋藏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41户农民危房翻建控制方案、危房鉴定报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并于2025年6月上报我局(重府函〔2025〕23号)。2025年7月3日,市文物局组织召开《福泉山遗址地下文物埋藏区内农民危房翻建方案》专家评审会,形成意见如下:1.《福泉山遗址地下文物埋藏区内农民危房翻建方案》符合《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相关要求;2.建议细化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文物保护预案,确保落实。重固镇将根据会议通过的翻建方案,有序开展埋藏区内的41处农民危房翻建工作。
2.保护范围内相关建设行为审批权限在国家文物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重固镇完善了保护范围内的一户一档案、翻建控制方案和文物保护预案,优化了文物安全影响评估报告,于2025年3月向我局申报翻建(重府函〔2025〕6号),该方案包含59处农民危房。我局立即上报请示市文物局(青文旅〔2025〕23号),由市文物局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2025年7月,国家文物局批复《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福泉山遗址保护范围内农民危房翻建项目的函》(办考函〔2025〕829号),明确“暂不同意在福泉山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农民危房翻建项目,建议采取异地迁建或宅基地退出等方式,在遗址保护范围外集中实施民房建设,有序组织农民房修缮加固,确保地下文物安全”。
收到国家文物局批复后,经与市文物局沟通、咨询行业专家,我局已向重固镇政府建议:一是有序组织农民房修缮加固,根据《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 363-2014),属地政府联合住建部门,针对危房修缮改建召开协调会,对被鉴定为C级(局部危险)或D级(整体危险)的农民房,开展针对性加固或重建。二是牵头开展异地迁建或宅基地退出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上海市文物局相关意见,统筹安排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农民在遗址保护范围外集中安置。
二、污水纳管
因污水收集纳管问题涉及规资、水务等多个部门。建议重固镇政府在保护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方案设计,结合镇总规和《福泉山遗址保护规划》,编制涉及福泉山遗址两线范围内的污水收集方案,报送各相关部门审批。若近期无法完成污水管道收集,建议可通过采用生态管控的方式进行过渡,通过集中抽运的方式,将当地化粪池污水收集并送至污水处理厂。
作为责任部门之一,我局的工作重点为做好申报程序的沟通与协调,以及设计方案的专业指导,协助重固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实施,促进文物保护与人居环境提升、优化共赢发展。
今后,我局将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聚焦大遗址保护利用和居民安居乐业的诉求,统筹区域发展、文物赋能城市更新,持续推动相关问题的疏解。加强与上海市文物局、上海博物馆考古部、重固镇人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调研和有关方案的探索研究。
主办单位: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