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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蒸农民暴动指挥所旧址维护保养的复函

QB73020002016002

主动公开

青文广影视局〔2016〕14号

青浦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6.04.16

陈云纪念馆:
    你馆《关于申请维护保养小蒸农民暴动指挥所旧址的函》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一、小蒸农民暴动指挥所旧址为青浦区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年久失修,导致墙体老化,屋顶漏水,木构件枯裂。根据《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我局同意对小蒸农民暴动指挥所进行维修保养。
    二、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小蒸农民暴动指挥所维护保养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三、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承担小蒸农民暴动指挥所维护保养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资质。
    四、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规定,小蒸农民暴动指挥所维修保养工程竣工后须报我局组织验收。
    五、你馆应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以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

 

 

 

青浦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