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同意筹建“上海市青浦区舞蹈家协会”请示的批复

QB73020002017006

主动公开

青文广影视局〔2017〕31号

青浦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7.06.27

上海市青浦区舞蹈家协会筹备组:
    关于筹建“上海市青浦区舞蹈家协会”请示已收悉,根据国务院文化部和民政部有关社团登记的要求。经研究,同意筹建“上海市青浦区舞蹈家协会”筹备组,筹备组负责人由刘同春同志担任。在筹建过程中,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
    特此批复。

青浦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