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固章堰城隍庙山门抢修申请的复函
QB73020002021016
主动公开
2021-03-04
青文旅〔2021〕23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03-05
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你镇《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重固章堰城隍庙山门抢修申请的函》(重府函﹝2021﹞3号)收悉。经研究决定:
一、章堰城隍庙位于重固镇章堰村老街东市,是青浦区文物保护点(编号:310118-0083)。由于自然老化等因素,山门存在严重破损,需加强保护措施并进行抢修。根据《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我局同意对章堰城隍庙山门进行抢修。
二、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修缮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修缮工程前你镇应组织做好修缮方案设计工作,并将方案报我局审批。
三、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承担修缮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管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保护修缮工程资质。
四、《文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你镇在抢修过程中,应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修缮项目程序按照《青浦区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实行。
特此复函。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4日
(联系人:周保华;电话:021-597210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