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章堰城隍庙山门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复函
QB73020002021019
主动公开
2021-03-30
青文旅〔2021〕26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03-30
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你镇《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章堰城隍庙山门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函》(重府函﹝2021﹞6号)收悉。你镇报送的《章堰城隍庙山门保护修缮工程方案设计文本》,我局已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方案。我局意见如下:
一、同意按《章堰城隍庙山门保护修缮工程方案设计文本》进行修缮。
二、章堰城隍庙位于重固镇章堰村老街东市,是青浦区文物保护点(编号:310118-0083)。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章堰城隍庙山门修缮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存、利用原有构件,以保持章堰城隍庙山门原有风貌。
三、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章堰城隍庙山门修缮工程须选定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施工和监理单位。
四、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章堰城隍庙山门修缮工程竣工后须报我局组织验收,并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照片、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总结等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
五、《文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你镇在保护修缮过程中,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修缮工程项目程序应按照《青浦区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实行。
特此复函。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30日
(联系人:周保华;电话:021-597210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