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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青浦区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QB73020002021087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1〕118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12.27

区内各文旅企业:

为确保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以下简称“两节”期间,从即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结束)全区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稳定运行,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022年“两节”期间,群众文化和旅游活动需求增加,同时,国内将相继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召开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加之雨雪冰冻、大风寒潮、团雾重霾等灾害性天气易发多发,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区内各文旅企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以及国家文旅部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始终保持忧患意识,清醒看到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把风险想在前,漏洞补在前,准备做在前,赢得化解各类风险的主动权,以极端负责精神抓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慎终如始,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要按照近期国家及本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对照各类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指南,落实落细文旅场所各项防控措施,从严从紧控制各类文旅聚集性活动的举办。各A级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剧院等演出场所、娱乐场所、棋牌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博物馆、美术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各类文旅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测温、验码、戴口罩”的开放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全员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各文旅场所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场所内清洁消毒、公共卫生、通风换气等工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暂停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区内各文旅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加快推进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倡导各单位定期组织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三、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

要切实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类文旅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的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线、堵占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损毁失修、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燃气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隐患。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完成整改。A级旅游景区做好大风寒潮和雨雪冰冻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排查缆车、摆渡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隐患,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使用。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加强对旅游产品、线路的安全评估,认真履行旅游安全告知提示义务,做好旅游包车管理,选择有资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司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宾馆饭店严格把控食品来源,强化食品安全工作。

要从严从紧管控各类文旅活动。各类文化旅游活动要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严控大型文艺演出活动,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在举办过程中要严格遵循“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编制执行“一事一案”、“一地一案”,严把舞台搭建、人员管控、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活动举办方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四、落实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要加强“两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安保值班、日常巡查巡检等制度。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对值班通信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所有值班通讯设备性能良好。要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要加强值班信息报送,遇有突发事件,各文旅企业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报告。

各文旅企业相关负责人须签订《青浦区文旅企业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A级旅游景区同时上报应急预案,并于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qingpuwlj@126.com进行反馈。


附件:青浦区文旅企业安全责任承诺书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27日                    

(联系人:张玲敏,电话:59721001-4211;联系人:方珉晔,电话:59721001-4212。)



附件

青浦区文旅企业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青浦区文旅行业2022年全年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营造安心、放心、欢乐、和谐的市场环境,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我为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文旅部印发的《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0月修订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从严从紧抓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标识,切实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制定应急预案,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

五、认真落实客运安全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一律不使用未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车辆从事客运业务,严格要求客运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超速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加强车辆动态监管,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制定应急预案,切实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六、认真落实住宿安全工作,严格做好住宿登记、访客登记,建立内部安全制度和贵重物品保管制度,落实安全巡查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定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认真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设立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的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切实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

八、认真落实防汛安全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部署防汛防台工作,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防汛防台培训及应急演练等工作,提前配置好各类防汛物资,确保物资齐全,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准备。同时做好防汛防台自查自纠,重点对排水设施、户外招牌设施、防雷设施、场所门窗等重点部位和设备设施开展隐患排查,确保防汛不留死角。

九、大型文化活动场所、热门旅游景点、重要展演馆所、临时搭建舞台等人员密集区域,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 要求,做好大客流监控与预警,严防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十、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和购物场所等疫情防控要求,将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实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全覆盖、无死角。按照“一团一报”制度,上传电子合同。

单位(盖章):        承诺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