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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练塘镇顺德桥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复函

QB73020002022018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2〕40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07.19

练塘镇人民政府

你镇《练塘镇人民政府关于顺德桥保护修缮方案的函》(练府函202231号)收悉。你镇报送的《顺德桥修缮加固工程方案设计文本》已经通过专家评审。我局意见如下:

一、同意按《顺德桥修缮加固工程方案设计文本》进行修缮。

二、顺德桥位于练塘镇前进街,是青浦区文物保护单位(编号:310118-0115)。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顺德桥修缮加固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存、利用原有构件,以保持顺德桥原有风貌。

三、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顺德桥修缮加固工程须选定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施工和监理单位。

四、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顺德桥修缮加固工程竣工后须报我局组织验收,并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照片、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总结等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

五、在保护修缮过程中,你镇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修缮工程项目程序应按照《青浦区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实行。

特此复函。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19日    

(联系人:王珏;电话:021-59721001*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