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8月23日 区融媒体中心安全播出事故的情况报告
QB73020002022023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2〕49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08.23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8月23日19时00分06秒,我区融媒体中心发生一起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造成区融媒体中心电视播出未准时转播央视《新闻联播》。现就本次事故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情况
1、事故发生时间:8月23日19时00分06秒至19时00分13秒;
2、事故发生地点:青浦区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播出机房;
3、事故现象:未准时于19时00分06秒转播央视《新闻联播》,推迟至19时00分13秒转播央视《新闻联播》,延迟转播7秒;
4、影响范围:青浦辖区有线电视用户、地面数字电视用户。
二、事故原因调查
事故发生后,我局第一时间联系区融媒体中心要求查找事故原因并立即整改。区融媒体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事故原因调查,经现场查看和分析评估后,查明事故经过及原因如下:
1、电视播出编单人员于8月22日编制了8月23日电视节目播出单,把原计划于19:00:06.13转播央视《新闻联播》的播出单,错误编制为19:00:13.06转播央视《新闻联播》,且在复核过程中,未发现该编单错误。
2、8月22日,电视播出编单人员未及时于编单审核人员下班前完成8月23日播出单编制,故编单审核人员未按计划于下班前完成播出单审核任务,且在8月23日播出前,未进行播出单补充审核。
3、当班值机人员发现播出延迟,但未能在第一时间切换至备用央视信号源通道。
此次事故主要由于编单、审核人员责任心不强,最终导致此次事故发生。同时反映出值机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在日常应急演练状态下,对比实战状态,仍存在差距。
三、整改措施
我局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播出事故,要求区融媒体中心立即开展全面的自查整改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人防、技防、联防等措施,提升安全播出保障能力;二是围绕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等各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力促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强化应急演练,提升技术保障人员的风险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安全播出值班值守,明确岗位职责,畅通联络机制,强化信息上报,严格落实安全播出各项制度规定。
区融媒体中心深刻吸取本次播出事故教训,并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根据中心安全播出考核管理办法,对编单人员及审核人员进行处罚,并及时召开安全播出紧急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
2、及时优化播出管理制度:明确编单人员必须最晚于每日16点完成第二天的编单任务,审核人员必须最晚于每日17点完成编单审核工作,并在安全播出工作群内及时报告相关情况;部门主任须每周一次开展相关安全播出工单的抽查督导,确保安全播出工作各个环节无缝衔接。
3、进一步细化日常安全播出应急演练方案,明确应急处置时间要求,并严格进行考核。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正值迎接党的二十大全国安全播出大检查工作之际,我局将进一步督促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不断增强安全播出责任意识和提升安全播出保障能力,充分吸取事件事故的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完成各项安全播出保障任务。
一是增强安全播出责任意识,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充分认识安全播出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督促我区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要加强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仔细梳理和完善各环节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我区安全播出保障工作全盘化落实。
二是加强对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区内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加强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逐一整改,不断强化风险意识,排除安全播出之“患”,确保技术系统稳定运行,坚决杜绝人为因素造成安全播出事故的发生。
三是强化制度意识,督促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指挥调度和监测预警工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科学抢险、安全处置,筑牢安全播出基础。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