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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泖塔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复函

QB73020002021039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2〕83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10.11

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你镇《朱家角镇人民政府关于泖塔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函》(青朱府函202244号)收悉,附件《泖塔修缮工程方案设计文本》已通过专家评审。我局意见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文物局行政许可决定书(沪文物许可准字[2022]0328号),同意你镇按上述方案设计文本对泖塔(编号:310118—0205)进行修缮。修缮工程项目程序参照《青浦区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实行。

二、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规定,泖塔保护修缮工程必须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存、利用原有构件,以保持泖塔原有风貌。

三、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泖塔保护修缮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单位须具备相应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

四、在修缮过程中,你镇应加强工程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五、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修缮工程竣工后须报我局组织验收,并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照片、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总结等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

特此复函。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11日

(联系人:王珏;电话:021-33860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