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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东圩天主堂修缮工程的复函

QB730200020240020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4〕45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04.23

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你镇《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修缮小东圩天主教堂的函》(赵府函〔2024〕19 号)收悉。经研究决定:

一、小东圩天主堂位于赵巷镇方夏村,是青浦区文物保护点(三普编号:310118-0064),建于民国初,为哥特式建筑风格,具有一定的历史和艺术价值。经现场勘察,由于年久失修,存在地面开裂、结构倾斜、基础沉降等安全隐患,确需加强保护措施并进行修缮。根据《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我局同意对小东圩天主教堂进行修缮。

二、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修缮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修缮工程前天主教上海教区应组织做好修缮方案设计工作,并由你镇将方案报我局审批。

三、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小东圩天主堂修缮工程竣工后须报我局组织验收,并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照片、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总结等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

四、在修缮过程中,你镇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特此复函。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 年 4 月 23 日